畜禽飼養量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畜禽飼養量怎麼計算是每個養殖戶需要知道的。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整理的畜禽飼養量的計算方法,一起來看看。
畜禽飼養量的計算方法
有如下假設例項:某區域2002年初生豬存欄12萬頭,其中種用公母豬2萬頭,待育肥仔豬10萬頭,假設這些仔豬在2001年平均飼養了3個月,並於2002年飼養3個月後全部出欄.因這10萬頭出蘭肥豬分別消耗了去年和本年度3個月的飼料***暫不考慮飼料消耗係數的差異***,故本年度的飼養成績應為3÷6×10+2***種豬***=7萬頭,即本年度的有效飼養量為7萬頭.若本年度年末存欄仔豬也恰為10萬頭,且結構與年初存欄仔豬相近,也平均飼養了3個月,其飼料消耗恰與年初仔豬在上年的耗料量相抵,與年內出欄的肥豬***年初仔豬部分***互補為一個完整的飼養週期.則本年度的有效飼養量應為出欄量***包括當年繁仔出欄部分***加種豬量,為12萬頭.這與飼養量=***年末存欄-年初存欄***+出欄量的計算結果***10萬頭***產生明顯差異,與飼養量=年末存欄+出欄量的計算結果***22萬頭***差距更甚。顯然以不同方法計算飼養量所計算出的飼料消耗量同樣會出現較大差異。用有效飼養量計算出的飼料消耗量稱為有效消耗量。有效消耗量則接近區域小家畜實際飼料消耗值。
畜禽養殖總量空間分析
畜禽養殖業作為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達程度逐漸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農業發達水平的標誌。近些年來,隨著畜禽養殖規模的不斷擴大,畜禽糞便汙染物質產生量不斷增加,畜禽養殖對我國生態環境造成的威脅也日益加劇。作為農業非點源汙染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畜禽養殖主要通過兩種途徑汙染環境:直接從農田流失,或者從畜禽糞汙堆積處下滲、流失。畜禽汙染進入水體,其中的氮磷等汙染物質是導致水體嚴重富營養化的重要原因。據統計,到2020年,我國畜禽養殖排放的糞便等汙染物質較2007年會增加37%,畜禽養殖汙染問題將會更加嚴峻,畜禽汙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
畜禽汙染防治是減少農業非點源汙染工作的重要一部分。然而,畜禽汙染由於自身的分散性、覆蓋面積大等特性,難以集中控制。此外,我國國土面積龐大,畜禽養殖在各個省市均有分佈,且養殖種類、規模不一,加之各省市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不一,治理起來更加困難。因此,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畜禽汙染防治工作,對畜禽量聚集程度顯著的省份首先進行相關政策的實施,然後逐步帶動周邊省份汙染防治工作的進行,就顯得尤為重要。
畜禽養殖業汙染物排放量的核算對於環境形勢判斷、環境規劃和環境決策制定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畜禽汙染治理工程設計的重要基礎資料。準確評估畜禽產排汙量,對全面掌握畜禽養殖汙染情況、科學制定農業非點源汙染防治策略具有重要意義。測定畜禽養殖非點源汙染負荷的常用方法是排汙係數法,該方法根據輸入輸出引數估算非點源汙染負荷,操作簡單,易於改進。排汙係數法在我國自1992年開始應用以來,歷經不同的改進和完善,被學者廣泛接受認可。
畜禽養殖區域劃分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防治畜禽養殖業汙染環境,促進我市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單位和養殖專業戶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市畜禽養殖按區域功能定位和環境質量現狀,實行分割槽管理。
第四條 以下區域為畜禽禁養區:
***一***主城區各街道轄區和其他區域的城市建成區;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一級保護區;
***三***執行Ⅰ類、Ⅱ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四***各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第五條 以下區域為畜禽限養區:
***一***城市規劃區及規劃區以外的居民集中區、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工業區;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准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
***三***執行Ⅲ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四***各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外圍保護地帶,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第六條 畜禽禁養區、限養區以外的區域為畜禽適養區。
第七條 畜禽禁養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已建的畜禽養殖場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責令關閉或搬遷。其中經當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批准建設的,其批准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補償。
因教學、科研等特殊情況需要保留的,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並完善畜禽汙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擴大養殖規模。
第八條 畜禽限養區實行畜禽養殖存欄總量控制。畜禽養殖存欄總量超過畜禽養殖存欄控制總量的,不得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有關養殖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畜禽養殖場環境管理規定和畜禽廢渣綜合利用規定。
前款所稱的畜禽養殖存欄控制總量,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根據區域***流域***的環境承載能力確定。
第九條 畜禽適養區內發展畜禽養殖,應當符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的畜禽養殖發展規劃。
第十條 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必須遵守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養殖汙染。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已劃定的畜禽養殖區域。調整或重新劃定畜禽養殖區域須遵守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規定。
第十二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畜禽養殖場是指常年存欄量為300頭以上的養豬場、1萬隻以上的養雞場和100頭以上的養牛場以及達到規定規模標準的其他型別的畜禽養殖場。
***二***畜禽養殖汙染是指畜禽養殖場在畜禽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廢渣***糞便、畜禽舍墊料、廢飼料、畜禽毛羽等***、廢水、惡臭對環境的汙染。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重慶市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
養殖汙染控制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市畜禽養殖業汙染環境防治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1992年頒佈實施***
《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2001年9號令***
《重慶市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水汙染防治條例》
《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重慶市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
《重慶市飲用水源汙染防治管理辦法》
《畜禽養殖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二、範圍
***一***物件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
***二***畜禽養殖區域範圍
1.畜禽禁養區範圍
***1***主城區各街道轄區和其他區域的城市建成區;
***2***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一級保護區;
***3***執行Ⅰ類、Ⅱ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4***各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
***5***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2.畜禽限養區範圍
***1***城市規劃區及規劃區以外的居民集中區、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工業區;
***2***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准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
***3***執行Ⅲ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4***各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外圍保護地帶,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3.畜禽適養區範圍
畜禽禁養區、限養區以外的區域。
三、工作目標
制定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力爭通過四年時間,分期分批實施畜禽養殖場取締、搬遷、整合、汙染綜合治理等,逐步調整全市畜禽養殖業空間佈局。強化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強化養殖業與種植業的有機結合,規範畜禽養殖環境管理,促進畜禽養殖業健康有序發展。
四、任務及要求
***一***制定畜禽養殖發展規劃
2007年8月底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畜禽養殖發展規劃***以下簡稱《區縣規劃》***,並報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備案。
《區縣規劃》要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制定發展目標,體現“種養結合、生態養殖、以地定畜”的產業發展思路,突出畜禽養殖業可持續發展與迴圈產業經濟理念,強化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合理調整畜禽養殖區域佈局,實施畜禽養殖區域控制和總量控制;優化畜禽養殖方式和養殖結構,鼓勵建設大中型、標準化畜禽養殖場以及引導農戶畜禽散養行為;落實畜禽養殖場取締、搬遷、整合以及汙染整治專案,落實大中型、標準化畜禽養殖場建設專案;促進畜禽養殖廢物綜合利用、促進生態養殖、生態農業的發展。
***二***劃定畜禽養殖區域
2007年8月底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要求,完成本轄區畜禽養殖區域劃分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劃定畜禽養殖區域,要充分考慮本轄區城市建設、飲用水源保護、自然保護區等相關環境敏感區的現狀及發展變化情況,結合各類城市發展規劃以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本著促進區域養殖環境的改善、促進畜禽養殖業健康持久發展的原則,以飲用水源保護區、城市建成區等畜禽禁養區汙染防治為重點,組織規劃、建設、市政、農業、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實施。
區縣***自治縣***畜禽養殖區域劃分方案需明確畜禽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的分佈範圍,落實到地塊;針對不同的養殖區域、養殖種類、實施期限等,落實畜禽養殖場取締、搬遷、整合、汙染治理的分期實施計劃。
***三***強化畜禽養殖區域管理
1.畜禽禁養區綜合整治
畜禽禁養區內已有的畜禽養殖場,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責令限期取締或搬遷,並恢復土地原使用功能。因教學、科研、旅遊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在完善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工程措施,且保證不擴大畜禽養殖存欄規模的情況下,可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保留。實施了管網化沼液生態還田措施的畜禽養殖場,可以推遲至2010年底前取締或搬遷。各年度重點整治區域如下:
2007年,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群眾投訴熱點區域。
2008年,主城九區的街道;建制鎮以上城市建成區。
2009年,執行Ⅰ類、Ⅱ類水質標準的河流、水庫。
2010年,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
2.畜禽限養區、適養區綜合整治
畜禽限養區實行畜禽養殖存欄總量控制,禁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已有的畜禽養殖場須限期完善環境保護手續,完善以管網化沼液生態還田為主的畜禽養殖汙染綜合整治工程措施,不得設定養殖廢水排放口或溢流口,實現畜禽養殖廢渣和廢水汙染零排放。
畜禽適養區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畜禽養殖場,必須滿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的畜禽養殖發展規劃的要求,並按照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採取有效的汙染防治措施。已有的畜禽養殖場須限期完善環境保護手續,完成畜禽養殖汙染綜合治理,從嚴控制畜禽養殖汙染排放。
在畜禽限養區內未達到畜禽養殖廢渣和廢水汙染零排放要求的、在畜禽適養區內未達到限期治理要求的畜禽養殖場,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限期取締。
各年度重點工作內容如下:
2007年,組織開展畜禽養殖場環保申報、環評審批、限期治理等;組織開展生豬存欄當量500頭以上的大中型標準化畜禽養殖場建設。
2008年,完成畜禽養殖場環保申報、環評審批、大中型標準化畜禽養殖場建設;繼續實施環保限期治理。
2009年,完成違禁畜禽養殖場限期治理。
2010年,完成違禁畜禽養殖場的取締、或搬遷。
五、責任分解
***一***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劃定畜禽養殖分割槽管理區域,分期分批組織實施違禁畜禽養殖場的取締、搬遷、整合、汙染防治工作。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規劃、建設、市政、農業、環保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違禁畜禽養殖行為及其汙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二***市政府有關部門
1.市農業局牽頭負責畜禽養殖汙染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對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及佈局、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畜禽養殖業發展的政策引導和技術指導。協助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工作。
2.市環保局對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畜禽養殖汙染綜合防治技術指導,組織清理和完善畜禽養殖場相關環保手續,協調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工作。
3.市市政委依法對主城區畜禽養殖行為實施監督管理,牽頭實施城市建成區內畜禽養殖場取締、搬遷工作。
4.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制定有關大中型畜禽養殖場建設、畜禽養殖汙染治理及廢物綜合利用等財政鼓勵、優惠政策。
5.市政府法制辦、市環保局、市農業局按照各自職責加快推進《重慶市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管理辦法》的制定。
6.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衛生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畜禽養殖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汙染防治工作,關係到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城市環境質量,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將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頭,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加大力度,廣泛宣傳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廣泛開展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汙染防治的宣傳工作,在全社會營造整治畜禽養殖汙染的輿論氛圍,使“種養結合、生態養殖、迴圈養殖”的觀念深入人心。尤其要做好取締、搬遷等物件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嚴格執法,強化監管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查處各種畜禽養殖環境違法行為,重點加大對畜禽禁養區、限養區綜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要組成工作組,對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汙染防治工作適時進行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
***四***建立資訊通報制度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每季度向市環保局報送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汙染防治工作進展季報。市環保局要及時向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五***強化年度目標考核
將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汙染防治工作納入區縣***自治縣***黨政一把手環保實績考核和市政府目標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