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表演是什麼

  音樂表演是音樂的再創作活動,通過樂器的演奏,人聲的歌唱,以及包括指揮在內的多種藝術手段,將樂曲用具體可感的音響表現出來,傳達給聽眾,以發揮其社會功能。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音樂表演的相關知識。

  音樂表演的概述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音樂表演與音樂藝術的發展關係密切。各種體裁樣式的出現與逐步多樣化,雖有其複雜的社會原因,但與音樂表演手段以及所採用的表演方式具有緊密聯絡。今日常見的,對音樂體裁的基本分類法,如聲樂、器樂、戲劇音樂等就是以表演手段的不同為其依據的。某些體裁的命名也與表演形式有關,如室內樂、大合唱、曲藝音樂音樂劇等等。

  音樂表演與創作的關係更為密切。最早,表演與作曲是合而為一的。即興創作與即興表演就是民間音樂的特點,也是專業音樂家的創作手段。這些傳統,在東方某些民族中仍然保持下來。在西方,記譜法出現以後,很長一段時期也仍保持這種狀態。文藝復興以後,專業作曲家與專業表演家才逐步出現分工。到19世紀為止,許多作曲家仍是優秀的表演家***包括獨奏家及指揮家***。20世紀以來,這種情況雖已減少,但在創作及表演兩個領域都有顯著成績的音樂家們仍不鮮見。音樂表演與創作是相互促進的。在創作過程中,作曲家通過演奏來調整、肯定自己的樂思。作曲家對音樂表現能力的追求推動了表演藝術的進步;演奏技巧的發展也豐富了創作的表現手段。通過表演,從聽眾的反應中更可以檢驗作品的社會效果。

  對於聽眾來說,音樂表演不但是欣賞、理解音樂內容與形式的必要手段,也可以從不同音樂表演的比較中欣賞、鑑別、認識由於表演者對樂曲的不同解釋而被強調的音樂的某些側面;同時不同的演奏風格、表演流派,表現技巧,將促進了聽眾對音樂的欣賞和理解。

  音樂表演的流派

  對錶演藝術家的要求,因使用的表演手段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對指揮家的要求應包括能組織並激發樂隊隊員的情緒的能力,而鋼琴伴奏家則要善於烘托獨唱或發揮獨奏家的特點等等。但從大的角度來看,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具有豐富的藝術修養,能掌握各個歷史時期音樂的不同特徵及特定的表現手法;二是掌握較高的演奏技巧,可以做到技隨心出,揮灑自如。對具體作品則應做到不是機械地再現樂譜上的音符,而要能體現樂曲的豐富內涵,既有時代風格,又有個人的特點。

  如果一群表演藝術家對音樂作品的理解相近,表現手法及表演風格比較相通,由於歷史或社會的原因,形成了較穩定的表演傳統,具備了自己的特色,就可以說是形成了某種表演流派。各民族在各個時期都先後形成了諸多的音樂表演流派,各種流派的特點往往經過音樂教育流傳到後世,使音樂文化呈現出絢麗多姿的風貌。在西方,器樂中的鋼琴、小提琴及聲樂的演唱流派比較突出。在中國,民族器樂中的古琴、琵琶以及有關戲曲演唱的流派,都具有特色。聲樂的演唱流派也在逐步形成。

  音樂表演的發展簡史

  古代音樂

  黃帝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君王,他在五千年前就創造了曆法和文字。當時,除了前述的伶倫之外,還有一位名叫“伏羲”的音樂家。傳說伏羲是人首蛇身,曾在母胎中孕育了十二年。他彈奏的琴本來有五十根弦,但由於音調過於悲傷,黃帝把他的琴斷去一半,改為二十五絃。在黃帝時代的傳說中,還有一位名叫神農的音樂家,據說他是牛首蛇身。神農曾教人耕作五穀,曾遍嘗百草而發現醫藥,還曾經創造了五絃琴。因此可以理所當然地設想,當時的音樂用的是五聲音階。

  音樂表演

  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表演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1986年~1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準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係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在這之前,中國音樂一定還存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壎、陶鍾、磬、鼓等。這些樂器分佈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鍾、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壎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在中國古代,有關音樂方面的書籍不下三百種。孔子是春秋時期著名的教育家,同時又是一位音樂家,他曾寫過許多論述音樂的隨筆,可以在論語中看到他對音樂的一些評論。孔子在古琴方面的造詣很高,他能自己作曲,並把悲哀與歡樂付諸琴韻之中。孔子把琴藝親自傳授給弟子,在他的三千弟子中,通六藝者就達七十二人。他的教學內容,可稱為“詩、書、禮、樂”。“禮”是謂理天地陰陽之秩序,“樂”即取得和諧。在孔子的哲學中,道德與音樂居於同等地位,他提倡的是以音樂來提高品德。

  原始時期的音樂表演和舞蹈密不可分,中國最遲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音樂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音樂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樂,一直儲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音樂,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現存的有些原始巖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一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物件,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一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嚴格地說,到大約公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一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代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一代,社會已造就出一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