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治療方法

  無論是菸草的出現還是霧霾的影響,現在在癌症發病率上居高不下的就是肺癌這種疾病。那麼有哪些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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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手術治療

  外科手術治療是肺癌治療中的首選方法和基本手段。早期肺癌的術後五年生存率達到80%~85%。

  肺癌外科手術目的

  各期肺癌外科手術可達到以下目的

  ①切除早期侷限性癌腫、達到臨床根治目的;

  ②相對徹底切除全部癌組織及胸內淋巴結.爭取臨床治癒;

  ③切除大部分癌組織,為放療、化療、免疫和中醫藥等治療創造有利條件;

  ④緩解患者繼發和併發的症狀,減少痛苦,改善患者生活質量,延長生命。

  手術適應症

  1臨床分期為I期、II期及部分IIIA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有根治性切除可能且全身情況可耐受者;

  2臨床分期為I期小細胞肺癌可行根治性切除者;II期小細胞肺癌化療後可行根治性切除者;

  3肺內孤立性球形病灶性質尚未確定,臨床高度懷疑為肺癌或不能排除肺癌的可能者,應積極手術探查,術中作冰凍切片定性再決定手術方式;

  4對肺內孤立的轉移性或複發性病灶,而無其他臟器轉移的病例,應積極手術。對伴有阻塞性肺炎或肺不張,而無組織學和細胞學診斷的,臨床診斷為肺癌的病例,也應考慮手術切除。

  2.放射治療

  對於不能手術切除的區域性進展期非小細胞肺癌,或由於機體狀況較差不能耐受手術,或不願接受手術的早期肺癌,胸腔放射治療可以明顯提高患者的近期生存率.同時改善患者生存質量。對於晚期肺癌發生骨、腦等遠處轉移和上腔靜脈壓迫症、惡性胸水等患者,區域性放射治療可以起到減輕症狀的作用。近年來開展的放射治療和化療的聯合應用,放療、化療和手術的聯合應用.更是擴大了放療在原發性肺癌治療中的應用範圍。

  3.細胞毒化學藥物治療

  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細胞毒化學藥物治療可以劃分為三代。以甲氨碟呤、阿黴素、環磷醯胺為代表的第一代化療藥,因很少有延長生存期作用,目前已較少使用;以鉑類為代表的第二代化療藥物顯示較好的抗腫瘤活性,使大部分Ⅲ、Ⅳ期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生存期得以延長:上世紀90年代以來產生的包括紫杉醇、泰索蒂、異長春花鹼、吉兩他賓等第三代抗腫瘤化療藥物,比單獨使用第二代化療藥物有更長的生存期獲益和更低的細胞毒性.目前臨床上多以第二代聯合第三代組成治療方案應用。

  對於小細胞肺癌,各種化療藥物都可產生較高的治療反應率.即使70年代應用的化療藥物目前仍在臨床使用。有研究提示.拓撲替康作為二線化療藥物具有更好的作用。

  4.介入放射學精療

  隨著介入放射學技術的發展.選擇性支氣管動脈灌注化學藥物治療中、晚期肺癌是近年來肺癌治療的新途徑。目前臨床上以DDP60mg;MMC60mg為基本藥物,如為肺腺癌則加表阿黴素20~30mg或環磷醯胺60mg.將上述藥物分別用生理鹽水100ml稀釋以5~10mg/分鐘的速度從導管注入,每次間隔4周,治療2~3次後全部或部分緩解率達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