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進酒書法楷書
楷書結構方正,又最講法度,故而極易流於平板、正局、無生氣。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希望你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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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書結體的三個基本原則:
楷書結構方正,又最講法度,故而極易流於平板、正局、無生氣。今人多采用誇張、對比的手法來避免這種缺憾,但往往由於誇張過度、對比不當,使得楷書結體形態怪異,面目滑稽。或長槍大戟、劍拔弩張,或搖頭擺尾、東倒西歪……有的人把這樣的“小趣味”當做個性來張揚。與之相反的另一種表現是對比關係簡單化,僅提取經典法帖中的某些特徵性對比關係,未能深入詳察,結果失之淺薄。凡此種種,都是“功虧翰墨”、急於求成的表現。其實,優秀的楷書作品更為講究矛盾的對立統一與整體和諧,在不露聲色中實現對比變化,而且這種對比變化又貫穿全部,從一點一畫的細微處到通篇章法,幾乎無處不在。讀經典楷書,總能感覺到它們意蘊幽深,令人回味無窮,既生動活潑,又態度安詳,其奧妙正在於此。那麼如何理解和把握楷書創作中對比關係的奧妙。三個基本原則:
1、賓主相安的原則。在楷書中,樹立主筆畫意識尤為重要。一字之內,點畫須有主次之分,猶如日月星辰,各有列次。主筆畫不僅在結體上具有挈綱引領的意義,而且也是構成楷書藝術風格的重要因素。如果一幅作品多以橫畫為主筆,就會形成扁橫勢的結字特徵,顯得質樸古雅;若以豎畫為主筆,則易得縱勢,顯得挺拔偉岸;若以撇、捺做主筆,則體勢開張,有險峻之象。當然,對於主筆畫的選擇運用並非單一的非此即彼,往往是多項選擇,各有側重。但是要以和諧相安為原則,否則主筆畫運用過雜,基調難以統一,容易產生凌亂之感;過於單一則失之寡味。拿褚遂良書《雁塔聖教序》為例:他多以橫、撇、捺做主筆,故結體寬博,橫勢頓生;但他的結字方案並不排除長筆豎畫的使用,而是根據漢字形體的固有特徵,把長筆豎畫處理得更加瘦削,豎鉤含蓄、婀娜***被稱為“玫瑰刺”***,藉以弱化由此產生的視覺衝突。所以褚楷從結體上看,或長、或方、或扁,一任自然;從用筆來看,又變幻多姿,不主故常。其中的奧妙就在於:主筆不唐突,輔筆不虛無,在不露聲色中實現對比關係,賓主相安,相得益彰。這種高超的對比變化技巧正是褚遂良的過人之處。
賓主相安的要旨,還在於對主筆畫與次筆畫的對比度把握上。他們相生相剋、相反相成。如果對比過甚則禮節生疏,失之粗野;不足則平庸無生氣。所以說賓主相安,妙在變化,功在和諧。
2、“和而不同,違而不犯”的原則。這一原則的核心在於從“不同”處求“和”,即:變是手段,和是目的。在這一原則下,書家通過對比、變化,打破由“同”形成的固有的“和”,再以“不犯”為前提,建立“和”的新秩序。顯然,這是一種更為高階的“和”的形式。正如孫過庭《書譜》雲:“數畫並施,其形各異;眾點齊列,為體互乖。”漢字楷體的組織結構,是以“永字八法”為代表的八種筆畫基本形,經過有機的並列、交叉、組合變化而成。一字之內多有重複筆畫。對於這類重複出現的筆畫。不僅要使其形態“各異”“互乖”,更要注意整體的和諧秩序。如果過分追求“各異”“互乖”的表現,違背“和而不同,違而不犯”的原則,就會顯得粗鄙,有野狐禪之嫌。如果說賓主相安是針對主筆與次筆的對比把握而言,那麼,“違而不犯”則是指一字之內的所有筆畫之間***包括字與字之間***的關係準則。
3、不對稱平衡的原則。一原則的目的是打破幾何學意義的對稱性。它適用於結體與章法兩個層面。在結體上,一部分漢字是固有的對稱性結構,如“中”“門”“林”等字,若不加以對比變化,則很難走出正局。通常的對比變化手法有:在筆畫的形態之間製造長短、粗細、曲直、疏密、正欹、迎讓等對比關係;在筆勢上採用藏與露、起與伏、方與圓、仰與覆、緩與疾、張與弛、強與弱、相背與相向、內與外拓等手法進行對比變化;或以偏旁部首為單位,區分賓主關係,從而打破由對稱性結構帶來的平穩格局,使之生動鮮活。
在章法上,除了運用上述對比手段外,還要在筆法、墨法等方面做足文章。總而言之,要千方百計打破對稱性,在不對稱中建立新的平衡關係。
當然,楷書的玄妙遠非這個所謂的“三原則”所能涵蓋,這裡所說僅僅是一種研究思路而已。過去,楷書研究過於僵化,動輒以法示人,從“永字八法”到歐陽詢結字“三十六法”、李淳進“八十四法”、黃自元“九十二法”……彷彿墜入八卦迷宮,結果是“法”越講越多,學習者越學越迷惑,最終寫出來的都是千人一面、了無生氣的“館閣體”。其主要根源在於沒有把點畫形態的描述昇華為變化規律的總結,以至於僵化、教條。無獨有偶,近代于右任先生倡導的“標準草書運動”不正是這種悲劇在草書領域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