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發行債券條件
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券需要哪些條件?如何才能通過這些稽核,今天小編帶你們瞭解瞭解。
有限公司債券條件:證券法第十六條規定
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准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債券如何通過:
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檔案,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檔案,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檔案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等。
有限公司債券條件:證券法第十條規定
四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是:
1、資產條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對累計發行債券的限制規定: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用途要求: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利率要求: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准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再次發行公司債券的禁止條件: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二***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三***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