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交納的養老保險如何清退
如果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兩地同時參保,那麼重複繳納的養老保險可以進行清退,但具體應該如何操作你知道嗎?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重複繳納的養老保險如何清退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重複繳納的養老保險清退流程
重複繳納養老保險後,應先在轉出地進行記錄清理,然後再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清理相關記錄,需由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參保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同期清退其他關係。
一、參保人員在轉出地和轉入地重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在辦理轉入手續後,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參保人員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係予以清退。
二、清退養老保險是按照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基數、對應劃入個人賬戶比例及清退月數計算其需清退的個人賬戶金額。清退個人賬戶金額到辦理清退手續時產生的利息不予清退,該部分利息將合併到參保人員保留的個人賬戶中。
重複繳納的養老保險清退時需要上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
如無特殊說明,均需驗原件留影印件
1.身份證;
2.異地參加養老保險證明材料,如退休證或異地社保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轉移憑證和繳費清單;
3.本人在本市中、農、工、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開立的銀行存摺、借記卡。
辦理流程:
參保人攜帶以上材料,到社保視窗辦理,並提交《深圳市社會保險補退/合併申請表》***徵收表格[2014式]003***,經社保機構審批通過後退費。
辦結時限:
每月20日***含20日***前申請的視為當月業務,20日後申請的視為次月業務,徵收工作人員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重複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預設。
溫馨提示
辦理退費時,需由參保人手寫確認其重複繳費時段,所選擇的清退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