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史上最大的冤案

  奧林匹克運動會是在奧林匹克主義指導下,以體育運動和四年一度的奧林匹克慶典——奧運會為主要活動內容,維護世界和平的國際社會運動。但是曾經發生的冤案你瞭解嗎?下面跟著小編來認識一下吧。

  

  1894年06月23日,當被尊稱為“奧林匹克之父”的法國教育家皮埃爾·德·顧拜旦與12個國家的79名代表決定成立國際奧委會、開創奧林匹克運動時,這一壯舉曾一度成為人們諷刺的物件。而在百年之後的今天,奧運會已成為普天同慶的節日,奧林匹克運動也吸引了202個國家和地區的積極參與。

  但是歷史中的奧林匹克也出現了一些讓人痛心的冤家錯案。奧運史上的最大冤案是"索普事件",它是因"職業"選手問題引導起的一宗冤案。

  索普是美國種族歧視的犧牲者。 第5屆奧運會上最出名的人物是美國天才的田徑運動員谷姆·索普,他在五項全能賽、十項全能賽兩上難度最大的比賽專案中成績卓著。可是,奧運會冠軍史冊中卻沒有索普的名字,原因是美國種族主義者誣陷索普是"職業"選手。

  1913年5月26日國際奧委會根據美國田聯提出的莫須有的"證據",取消了索普的冠軍資格,追回了金牌,並把它轉發給這個專案的第二名許·韋斯蘭德。韋斯蘭德為索普鳴不平,拒絕接受金牌。索普不僅被剝奪了金牌,而且被剝奪了參加業餘比賽的資格。就這樣,一個才華橫溢的運動員被扼殺了。索普四處奔走,卻投訴無門。

  1953年,他在貧病、憤懣中離開了人世。他留下的最後一句話是:"還我金牌"!在大家的努力下,冤案終於得到昭雪。1982年1月,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親自赴洛杉磯,將追回的金牌授予了索普的兒女。這就是拖了70年才得以澄清的"索普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