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彩禮錢什麼時候給女方

  結婚彩禮錢彩禮錢是現代中國保留舊時結婚風俗,由男方支付給女方的聘金。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結婚的彩禮錢給女方的適合時間,希望你們喜歡。

  結婚彩禮錢給女方的時間

  這要看男女雙方具體的情況,可以分幾個情況:

  一,給你家人還是給你們。一般是給孃家父母的。這種情況在向女方父母提親時就可以給了。

  二,你們是否安排之前的見面。很多人結婚之前兩家會碰頭商談一下事宜什麼的,如果有的話就可以那天給。

  三,你們婚禮中一些款項是否充足。有的時候結婚之前如果一些地方需要花錢,就可以提前給。、

  一般都選擇在訂婚的時候,雙方家長都在場的情況下,給女方父母。如果你們選擇不訂婚直接結的話,那隻要在結婚前,方便的時候給了就好了。至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送結婚彩禮的寓意

  新人辦婚禮,前來參加的親朋送上自己祝福的同時,隨一份禮金也成為了“人之常情”。俗話說“人情就是債”,殊不知這份禮金可並非就成了囊中之物,如果對方還沒有結婚,那麼這“債” 遲早是要還的。而且按照慣例還會根據當時“行情”增加一些,等於連本帶息還給人家。如此看來,如果新婚夫妻不善於打理禮金,那麼日後也會帶來額外的負擔。因此儘量不要將這筆“人情貸款”輕易花掉,而應該規劃使用。

  結婚彩禮的含義

  結婚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彩禮。彩禮的多少,隨當地情況、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數額一般不在少數。目前,在我國廣大農村,結婚給付彩禮現象仍然比較普遍。在不少地方,許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為了給付彩禮而舉家債臺高築,造成了極其沉重的經濟負擔。

  從這個意義上講,可以把婚姻關係看成是一種契約關係。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屬於要約和反要約階段,從訂婚時起到辦理結婚登記前,可以看作是承諾階段,也就是契約成立階段。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後,可以看作是合同生效階段。從契約的角度來看,給與和收受結婚彩禮的行為是發生在婚姻契約成立階段。由於有了給與和收受結婚彩禮的行為,才使得婚姻關係由成立階段向生效階段過渡有了一定的保證。此後,如果婚姻關係沒有生效,那麼,當事人收受結婚彩禮的行為就違背了當初訂約雙方的本意,理應予以返還。如果婚姻關係生效後,結婚彩禮的作用也就完成了,送結婚彩禮的一方自然沒有索要回結婚彩禮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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