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語也能得到版權保護嗎

  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你對版權有多少了解?廣告語也有版權嗎?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版權的相關法律知識。

  特色廣告語才能得到版權保護

  一、廣告語能否申請版權

  關於廣告語的保護,目前我國法律尚無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些廣告語會被法院認定為是具有著作權的文學作品而得到保護。但這樣的廣告語必須具有創造性和明顯特徵,能夠直接充分地反映品牌特點和企業形象,如“美的空調,美的世界”、“椰風擋不住”等。而過於泛化,缺少獨創性和有明顯模仿痕跡的廣告語,則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因此,我們建議,企業的廣告語設計應儘量富有特色,並進行著作權登記,以便在發生糾紛時能得到較充分的司法保護。


  二、哪些作品可以申請版權登記

  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各類作品均可申請登記。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作品。

  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的規定,上述作品的含義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

  ***3***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4***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臺演出的作品;

  ***5***曲藝作品,是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

  ***7***雜技藝術作品,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

  ***8***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9***建築作品,是指以建築物或者構築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

  ***10***攝影作品,是指藉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質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

  ***11***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製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

  ***12***圖形作品,是指為施工、生產繪製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以及反映地理現象、說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地圖、示意圖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為展示、試驗或者觀測等用途,根據物體的形狀和結構,按照一定比例製成的立體作品。

  相關閱讀:

  版權的歸屬原則

  著作權屬於作者,著作權法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3款規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合作作品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彙編作品

  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資料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彙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委託作品

  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視聽作品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職務作品

  一般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特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著作權由單位完整地享有。

  計算機軟體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人指依法享有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