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居間合同的注意事項

  你知道居間合同嗎?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居間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

  

  居間服務的合法性:要分析所約定提供的居間服務是否會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避免導致合同無效。

  合同名稱:如果合同中所約定的服務確為居間服務,則應在合同中進行明確,要避免出現相混淆的內容***如委託代理服務等***,同時合同名稱最好也明確為居間合同。

  合同相關主體:必要時合同中應對委託人和居間人的情況進行適當說明,以避免將來因簽約主體問題而產生爭議。除了委託人和居間人,合同中還可能涉及其他相關主體,而其他相關主體可能會關係到居間目的的實現。因此,在合同中要注意進行相關約定。


  居間型別:居間通常包括報告居間和媒介居間。報告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媒介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如果居間型別約定不明,可能導致將來無法確認居間人是否成功提供了居間服務,進而確定居間人是否有權獲取居間報酬。

  居間服務內容:合同中應將居間人提供的具體居間服務內容約定清楚,同時,應約定居間服務提供成功,即實現居間目的的標準***注意對日後可能出現的變更情況進行約定,如委託人與相對人在居間人的居間下籤訂合同後又另行簽訂協議對原合同進行了變更***。

  此外還可約定居間人提供居間服務的期限、方式及證明方法。這樣可避免將來因是否提供了居間服務及是否實現居間目的而產生爭議,從而維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合同中可約定委託人所關注的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及居間人的主要義務,如居間人應負責收集有關合同相對人的資質、有關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可靠性等資料,並如實告之委託人。這樣便於將來確定居間人是否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了虛假情況,從而確定是否可拒絕支付居間報酬並要求居間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居間報酬:合同中應對居間人成功提供居間服務後的報酬進行約定,並對報酬的支付者和支付方式進行約定。

  違約責任:為便於在日後糾紛中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合同中應對違約責任進行約定。此外,在履行居間合同過程中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如***、傳真記錄、會議記錄、照片、其他相關資料資訊,委託人和居間方都簽字認可的書面證據,以及在提供居間服務過程中所支出居間費用的證據等。

  總之,在提供居間服務過程中,居間方提供給委託方交易資訊都應該及時收集對方的反饋資訊;在居間方舉辦的商務會議中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備忘錄並由與會人簽字;在雙方***交流時,使用公司郵箱儲存資訊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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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間合同的基本內容

  居間的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資訊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絡的中間人。

  居間合同的特徵

  1、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2、居間人對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居間人只負責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約居中斡旋,傳達雙方意思,起牽線搭橋的作用,對合同沒有實質的介入權。

  3、居間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