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團體意外險的注意事項

  團體意外險,即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是一種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形式,而其保險責任、給付方式則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你對團體意外險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團體意外險的相關法律知識。

  

  投保團體意外險,除一般應保管好保險合同、履行好如實告知義務、索賠注意單證齊全等各種保險常規知識外,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點:

  一是投保團意險前後應採用適當方式向員工明確宣示。經常聽見有人說,人死了,殘廢了,錢還有什麼用?但在實際生活中,發生人死亡、傷殘的意外事故後,解決問題的焦點恰恰集中在錢賠多少的事情上。因此明確進行這是增進職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適的,體現了管理層對員工的關懷和愛護。

  二是需提供投保員工人數、職業或工種、保額需求或費用預算等資訊;需填寫投保書、提供員工清單、通過現金或支票繳費。

  三是投保後被保險員工人數或工種發生變化,應於10日內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對相關事項進行合同批改處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賠糾紛。

  四是要明確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沒有指定受益人,該保險金按法定繼承程式分割。明確指定受益人,可以減少事後處理的精力。投保後,要求變更受益人,應及時書面告知保險公司。

  團體意外險的特點:

  1、團體保險應該把老闆利益和員工利益分別考慮。團體保險是由公司出錢保個人的險種,所以和我們為自己個人上保險還是有區別的,但不幸的是我看到的團體保險都是按個人險的思路選擇方案的,最典型的就是老闆出錢把員工利益保全了,而把老闆利益保少了。

  其實在保險利益中,有員工身故、傷殘、門診、住院、手術等多項具體利益,其中員工身故、傷殘是老闆利益,而員工門診、住院、手術等是員工利益,這一點是大家、包括很多資深的保險代理人都沒注意到的。因為當員工發生身故和傷殘的時候,公司老闆在賠償費用上是無法推脫的。

  2、團體保險必須選擇有能力處理勞資糾紛的代理人。團體保險不單是一個簡單的員工福利,還是公司和員工的利益平衡手段。

  當員工發生意外傷害時,尤其是發生了人身傷害事故時,保險的理賠幾乎必然伴隨勞資糾紛。所以當公司的保險代理人具備《勞動法》知識和人力資源背景的時候,就能更好地幫助公司和員工把問題提前化解。我曾在外企任人力資源部經理,對此是有深刻體會的。如果公司一旦發生與團體保險理賠相關的勞資糾紛的時候,我會用我的經驗為雙方提出專業的建議的。這種經驗,沒有相關工作經歷的人是無法替代的。

  3、一般而言,非工作時間所發生的責任事故,也屬保險保障範圍之內,新《保險法》明確說明,團體意外險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應為保險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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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體商業保險分類

  購買團體商業保險,可以以較低的保費支出,讓全體人員享受到保險保障。市面上常見的團體商業保險有三類:團體意外險、團體境內旅遊保險、團體境外旅遊保險。

  團體商業意外險

  團體人數較多,意外風險難以操控,尤其是企業員工遭受的意外風險更多。不論團體人員是否辦理社會保險,都需要商業意外險的呵護。作為一種常見的團體商業保險,購買團體商業意外險,需明確投保人數。一般來說,職業等級為1-3級的人員佔比超過投保團體總人數的50%,則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職業等級為4-5級的人員佔比超過投保團體總人數的50%,則最低投保人數為20人。此外在購買團體商業保險時,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分析團體人員可能面臨的意外風險,所挑選的產品最好包含意外醫療和每日住院津貼。

  團體體境內旅遊意外保險

  公司組織外出遊玩,學校社團舉辦的夏令營活動等,由於人員較多,個人單獨購買境內旅遊保險不太划算,不妨由負責人根據實際出遊人數購買份適合的團體商業境內旅遊保險。在購買此類團體商業保險時,要結合實際出行計劃,有針對性的挑選產品。若集體出遊路線和目的地是開發成熟的旅遊路線和景點,這種安全係數較大,投保一份涵蓋旅行期間的短期境內旅遊意外險即可。倘若出遊計劃中有高風險運動專案,如滑雪、滑水、潛水、騎馬、急流划艇、登山等,需要挑選份可承保高風險運動的團體商業境內旅遊保險。

  團體境外旅遊意外保險

  集體出國遊玩,在挑選保險產品時,團體商業境外旅遊保險是最佳選擇。保費支出相對較少,且人員越多,優惠越明顯。在購買此類團體商業保險時,不同出遊國家,挑選側重點有所不同。倘若赴歐洲申根國家遊玩,如義大利、德國、法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等,需要辦理申根簽證保險。在挑選產品時,醫療險保額不得低於30萬元人民幣,且必須附帶全球緊急救援功能。若出遊地是美國、日本、加拿大等醫療費用昂貴的國家,醫療險保額應在20萬元以上。赴泰國、馬來西亞等醫療水平一般的國家,醫療險保額可適當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