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人員的行政責任問題
醫務人員是指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和承認,取得相應資格及執業證書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你知道醫務人員嗎?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醫務人員的相關法律知識。
醫務人員需要履行好自身的一個行政責任,如果責任沒有履行好,那麼可能涉及的就不是簡單的一個責任問題,涉及的就是一個關於醫療機構的許可證等,下文將會結合法規進行分析,法律快車小編希望下文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第三種行為是“造成醫療責任事故”,此處的醫療責任事故即為《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所指的醫療事故。
首先,在醫療事故中,對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罰主體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其次,醫務人員承擔行政責任的方式有三種:警告、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並且只有情節嚴重時才予以吊銷醫務人員的執業證書。所謂“情節嚴重”即指醫療機構對醫療事故的發生存在重大過失或造成嚴重後果,具體分兩種情形:
***1***構成二級醫療事故且醫務人員的過錯程度較低;
***2***構成三級醫療事故且醫務人員過錯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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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的概述
是指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和承認,取得相應資格及執業證書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
1、該界定應注意兩個方面:
***1***醫務人員應當是衛生技術人員,非衛生技術人員不得從事衛生技術工作。衛生技術人員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或職稱人員。
***2***衛生技術人員只有按規定取得相應執業證書才能成為醫務人員,未取得執業證書的不得從事診療、護理醫療活動。
2、依業務性質,醫務人員可分為四類:
***1***醫療防疫人員***包括中醫、西醫、衛生防疫、地方病及特種病防治、工業衛生、婦幼保健等技術人員***;
***2***藥劑人員***包括中藥、西藥技術人員***;
***3***護理人員***包括護師、護士、護理員***;
***4***其他技術人員***包括檢驗、理療、病理、口腔、同位素、放射、營養等技術人員***。
3、依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可分為醫療機構、預防機構的醫務人員***母嬰保健法實施細則規定保健機構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故已不存在保健機構的醫務人員***。只有醫療機構或依法處於醫療機構地位的其他機構的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過失致人身體損害的,才可構成醫療事故。預防機構的醫務人員從事本機構業務範圍的活動,不是醫療活動,不能成為醫療糾紛的主體。
4、未取得執業資格但依法在醫療、保健、預防機構進行實習或試用的人員,可依法從事相應衛生技術工作,視為合法。實習或試用單位應對其職務活動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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