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品牌加盟店籤合同的注意事項

  加盟店,就是指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你對加盟店籤合同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加盟店合同的法律相關知識。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準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範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係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準。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專案,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培訓、開店裝置的購置、融資等。

  後續服務: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準化和企業利潤;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資訊;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採購的優惠貨源;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等。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專案,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援,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準和規範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物件。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準。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衝突,解決衝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衝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裡,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誌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

  除了以上內容外,合同一般還包括地域的限制、營業時間的規定、營業祕密的遵守等內容。不同的行業、不同的企業,其合同內容都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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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店的特徵

  改革開放以來,加盟店在中國零售業的現代化程序中,正突破歸屬某一行業的業種店範圍,向業態店發展,並呈現出這樣幾個分流特徵:

  一是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三是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中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