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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老保險和政府行為是當前兩個熱點問題,論文從經濟學的角度研究養老保險制度中政府行為的理性及其調整軌道,旨在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提供一個新的視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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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養老金上調最新訊息

  2017年養老金繼續上調,山西養老金暫時雖然沒有公佈,山西省按照2016年的執行,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將增加70元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江西省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贛人社發[2016]45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首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退休人員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第一次同步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惠及280多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江西省2016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有兩個原則,一是略高於全省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二是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

  調整範圍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辦法

  1.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

  2.掛鉤調整

  企業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延續了歷年企業調整基本養老金做法,體現“長繳多得”。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這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也是目前全國多數省份通行的做法,與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待遇辦法基本相銜接。

  3.適當傾斜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週歲的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準調整。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0週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傾斜調整辦法和標準相同。

  對按照江西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檔案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從今年開始,這部分人員改為執行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政策,更好地體現了公平性。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08〕11號檔案的原則執行。

  另外,企業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16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下同***,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資金9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最遲10月底前將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包括未參保暫由單位調整和發放的***調增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