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霧大雪與行車安全

導致車禍發生的客觀因素是不可忽視的。在影響行車安全的諸多環境因素中,氣象條件常常是最主要的誘因。研究表明,降雨、降雪、濃霧、高溫、低溫等惡劣天氣與交通事故的發生均有一定的相關性。在冬季最容易出現的是大霧與大雪天氣,我們來談談這—兩個天氣因素對行車安全的影響。

  大霧危害——能見度低

  大霧,又稱濃霧,是一種常見的天氣現象。氣象觀測學定義:當浮游在空中的大量微小水滴,使得水平有效能見度低於一千米時,就稱大霧天氣。

  大霧天氣下,公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率是比較高的。據權威部門1990年統計,我國大中城市平均每年在大霧天氣下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機率為30%。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車輛愈來愈多,估計這一比例會居高不下。1990年2月6日和17日,瀋陽到大連高速公路的部分地段出現了大霧,僅在兩個小時內,就發生車禍29起,4人受傷,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26萬元。近幾年,隨著高速公路的急劇增多,因大霧而誘發的重大交通事故亦呈迅猛上升的趨勢。

  大霧天氣之所以容易發生公路交通事故,與能見度較低對司機視線的影響有關,與車速、車況有關,與司機不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也有關。但最近,威爾士大學的心理學教授羅伯特·斯

  諾登研究發現,霧中之所以容易“出事”,一個主要原因是在大霧中快速行駛的司機,常常認為自己的車速很慢。這位心理學家曾在一個虛擬的駕駛裝置內對許多司機進行過測驗,他讓司機分別在清新的空氣下和霧氣中“行駛”,然後要他們估計在這兩種“天氣”下的車速大小,結果95%的司機都將霧氣中的車速作了偏小的估計。斯諾登教授在研究報告上還指出,當出現大霧天氣時,由於能見度太低,司機一般不願意把目光從道路上移開,因為他們擔心前面會突然出現情況,在這種心理作用下,司機們多半會依賴自己對速度的感覺,而不太願看車速儀表,他們以為已經在快速減速,而事實上並非如此,於是事故便很容易發生。

  高速公路上每出現一次大霧天氣,幾乎都會發生交通事故。所以大霧天氣下,司機除了要嚴守交通秩序外,還要保持科學的心態,關注“前方”,也要關注車速表,切實做到“慢”字當頭,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積雪危害——改變路況

  積雪對公路行車的危害首先表現在路況的改變。路面積雪經車輛壓實後,車輪與路面的摩擦力減小,車輛易左右滑擺***即通常說的“側滑”***。同時,汽車的制動距離也難以控制,一旦車速過快、轉彎太急,都可能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對烏魯木齊地區某年1月份發生的123起公路交通事故進行分析,發現因雪天“側滑”和剎車失控釀成的比例竟佔49%。

  積雪對行車的另一個危害是公路雪阻。這類現象在我國東北、西北地區比較常見。公路路面積雪過厚,或大風將雪吹至路面堆積,或山坡積雪達到一定的程度時發生雪崩,雪塌至路面,這些都容易形成公路雪阻,嚴重阻礙汽車行駛。1987年11月18日至25日,新疆天山北麓連降大雪,烏魯木齊至伊寧公路段上,因雪崩造成公路雪阻,冰雪堆積深度達4米~5米,使得數百輛汽車不能行駛,近千名乘客被困。

  專家研究表明,氣溫不同,積雪的厚薄不同,對行車的危害也不一樣。當積雪厚度在5釐米~15釐米、氣溫在0℃左右時,汽車最容易發生事故。因為在這種條件下,路面上的雪常常呈“夜凍晝化”狀態,路表面更加光滑,車輛幾乎無法行駛。此時,車輪必須帶上防滑鐵鏈,車速要緩慢,上下坡尤其不可突然加速,從而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