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交通安全常識
行人交通是交通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交通事故中行人死亡人數在各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所佔比例較大,而行人的交通不安全行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成因。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1、 要在馬路便道內行走,不能區分便道的靠路右邊行走。
2、嚴格按照交通訊號燈的指示,“紅燈停,綠燈行,見了黃燈等一等”,橫穿馬路時要“一停二看三通過”,必須走人行橫道。
3、不在道路上扒車、追車,不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攔。
5、不在道路上進行滑旱冰、打羽毛球等體育或遊戲活動。
6、低年級學生上、放學要由家長接送,上街、遊玩應有成年人陪同。
二:
1、 遵守交通法規,聽從指揮,文明騎車。
2、不和他人扶肩並行,不雙手離把,不逆行,不扒車行走,拐彎時要伸手示意。
3、過路口要嚴守訊號,遇紅燈亮時要把車停在停車線以外,不準繞行訊號燈行駛。
4、各行其道,在沒有劃分車道的路上,要靠右邊行駛。
5、車輛鈴、閘、鎖、要齊全有效。不準亂停亂放。
6、未滿12週歲的學生絕對不允許騎自行車。
三:
1、乘坐公交車在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許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3、車行駛過程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4、不攜帶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
5、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6、不乘坐超載、超速車輛。
行走相關安全常識:
指揮燈訊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訊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行人必須遵守的規定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