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人再婚為何這樣難
離婚女人就算條件不錯,一再降低自己的標準,也很難再找到合適的。那麼,?下面就由小編告訴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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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大女小的婚戀觀決定了離婚女人再婚的選擇範圍比男人小得多。結婚年齡,多數人都認同男大女小,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也遵從了傳統。以兩個30歲的離婚男女為例,30歲的離婚男人再婚找比自己年齡小的,越往下選擇範圍越大,他可以一直找到未婚小姑娘。30歲的離婚女人是找比自己年齡大的,越往上選擇範圍越窄,多數只能在單身、離婚或喪偶的男人中找***選擇一直單身的老男人風險更高***,選擇範圍明顯比男人小得多。如果有朝一日風水輪流轉提倡“男小女大”夫妻才和諧,這樣的難題就會加在男人身上。
二、“大叔控”願嫁離婚男人再次縮小離婚女人的選擇範圍。由於貧富差距不斷擴大,不少懶於奮鬥的女孩願意嫁大叔,選擇離婚大叔不用背上小三的罵名,因此離婚大叔成為她們的首選。《2012—2013中國男女婚戀觀調查報告》顯示,18到25歲女性70%都是“大叔控”,喜歡比自己年長十歲左右的成熟男性。離婚女人選擇範圍本來就窄,未婚女孩的加入讓她們失去了競爭的優勢。
三、拿前任做對比影響了選擇。不少離婚女人有意無意總拿前任老公作為再婚參照物,不如前任老公的不作考慮,趕得上前任老公的,或許對方又看不上自己,結果總是高不成低不就。
四、孩子和經濟問題成為離婚女人再婚的選擇障礙。離婚女人和未婚女孩相比相對更看重男人的經濟實力,她們認為這世上感情是靠不住的,只有錢才能給自己帶來更多的安全感。經濟條件差的看不上,經濟條件好的又不願意娶離婚女人。加上離婚男人一般都有孩子,就算孩子不在身邊,“後媽難當”也會讓一些離婚女人“望孩止步”。女方不在乎男方又在乎,經濟和孩子問題的糾結讓離婚女人要找到合適的男人就更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