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駕照新規的注意事項

  駕駛證考試是為了獲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考試,考試科目內容及合格標準全國統一,該考試分為理論知識、場地駕駛技能、道路駕駛技能及文明駕駛相關知識四個考試科目,駕駛證考試的基本流程為填寫表格、身體檢查、受理、繳費、考試、制證等。

  注意事項

  新規電子路考注意事項

  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判為不合格:

  1、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的;

  2、遮擋、關閉車內音視訊監控裝置的;

  3、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的;

  4、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刮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的;

  5、起步時車輛後溜距離大於30cm的;

  6、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的;

  7、單手控制轉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控制行駛方向的;

  8、車輛行駛方向控制不準確,方向晃動,車輛偏離正確行駛方向的;

  9、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速度的;

  10、使用擋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的;

  11、車輛在行駛中低頭看擋或連續2次掛擋不進的;

  12、行駛中空擋滑行的;

  13、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s的;

  14、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影響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訊號燈、標誌、標線或者民警指揮訊號行駛的;

  16、不按規定速度行駛的;

  17、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的;

  18、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的;

  19、爭道搶行,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

  20、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的;

  21、連續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的;

  22、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的;

  23、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

  24、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的;

  25、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的;

  27、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採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觀察、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的;

  29、考生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

  30、新交警手勢

  新的交通警察手勢訊號,由原來的11種減少到八種:即停止訊號、直行訊號、左轉彎訊號、左轉彎待轉訊號、右轉彎訊號、變道緩行訊號、減速慢行訊號、示意車輛靠邊停車訊號。將很少用、重複的兩種停車訊號、兩種直行訊號分別合併成一種停車訊號、一種直行訊號,取消“左大轉彎訊號”,保留了使用頻率高、交通參與者熟悉並瞭解的手勢訊號。施行新修訂的交通警察手勢訊號還對使用指揮棒指揮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規定交通警察在夜間及雨、雪、霧等光線較暗或者照明條件較差等天氣條件下執勤時,可以用右手持指揮棒按照手勢訊號指揮交通,明確了指揮棒指揮交通的法律效能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