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返聘管理規定
關於退休人員返聘的現象,本律師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就企業如何對退休人員進行管理,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退休人員返聘管理條例
一、返聘原則
1.按需返聘原則。根據用人單位開展工作的實際需要,實施返聘。若現有人員已能滿足工作需要,則嚴格控制,不進行人員返聘;
2.崗位管理原則。堅持人力資源總量與結構控制、崗位管理原則,返聘單位用工人數未達到學院現行編制數,方可返聘退休人員。返聘崗位一般為教學訓練一線的專業技術崗位,返聘人員一般為高階職稱或專業技術人員。
二、返聘條件
1.返聘人員具備崗位需要的專業技術等條件;
2.返聘人員本人自願,並向單位提交申請;
3.返聘人員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4.男性一般不超過65歲,女性一般不超過60歲。
三、返聘程式
1.個人申請。由本人於退休前兩個月內填寫《民航飛行學院退休人員返聘申請審批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初審。用人單位根據學院有關要求對擬聘人員返聘期間所承擔工作任務的合理性以及完成工作任務所應具備的條件進行認真的稽核並簽署意見,將《民航飛行學院退休人員返聘申請審批表》按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報組織或人事部門;
3.組織或人事部門稽核。組織或人事部門對用人單位提交的《民航飛行學院退休人員返聘申請審批表》及相關材料進行稽核並簽署意見報學院審批;
4.學院審批。由學院分管領導和主管組織人事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後,由組織或人事部門下發返聘通知;
5.簽訂返聘協議。學院授權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民航飛行學院返聘人員聘用協議》一式三份,組織或人事部門、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執一份。
四、返聘人員的待遇
1.國家待遇部分按退休政策有關規定執行;
2.返聘人員在返聘期間享受學院退休人員相關待遇外,按在職時職務***職稱***級別對應執行下述返聘待遇標準***雙肩挑人員的返聘待遇就高執行***:
3.返聘教師在享受上述返聘待遇外,其課時費按照現行課時費標準執行;
4.飛行人員的返聘待遇由學院與其協商確定。
五、返聘人員的管理
1.返聘人員每次聘期不超過一年,聘期滿後因工作需要重新報批同意後可以續聘;
2.返聘人員由返聘單位按在職人員管理,需完成本單位在職同職級同類人員相應的工作量,並參加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是否續聘的依據之一;
3.返聘人員佔用返聘單位的編制和崗位職數;
4.對違反學院有關規定的返聘人員,學院有權解聘;
5.若在返聘期間本人自願辭聘者,應提前一個月向返聘單位申請;經返聘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後辦理終止返聘手續,終止返聘工作,並從次月起停發相應的返聘待遇。
六、附則
1.本辦法執行前已辦理了返聘手續的人員,按學院原有辦法執行至已批准的返聘截止日期。期滿需繼續返聘的,按本辦法執行。
2.本辦法自2011年8月1日起執行。本辦法與學院原有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3.本辦法由組織部和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