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關於勞動者的權利

  勞動法作為典型的社會法,既具有私法性因素,又具有公法性因素。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歡。

  

  如果您是外企職工到北京市外國企業服務總公司辦理正式聘用手續拿到跨國公司的聘用信時,您還不是合法形式下的“外企人”,因為按有關法規規定,外國公司駐京辦事處與中國僱員之間建立勞動聘用關係,必須通過北京市外國企業服務總公司等有關合法的人才中介機構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並辦理合法證件。您應持公司介紹信到上述機構辦理登記、註冊、體檢、領證等手續,同時與該機構簽定有關合同或協議確定合法聘用關係,自此,您就成為一名外企僱員了,從法律上講,您是人才中介機構的法律上的僱員;從實際上講,因為是通過上述機構派遣到外國公司駐京代表處工作,您又是外商機構的事實上的僱員。

  外企應遵守中國的勞動法律外國企業既然來到中國,就應該按照中國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來辦事。在勞動用工方面,應遵守我國《勞動法》以及勞動部和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制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外企違反中國有關法律,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時,您應該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者聘請律師通過仲裁和訴訟來解決問題、獲得賠償。

  “一小時內離職”的做法不合法目前發生在外國企業和中國僱員之間的勞動爭議較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於外企大規模經濟性裁員引起的。

  外企經營狀況出現嚴重困難,用經濟性裁員的方式來緩解經濟壓力,這是可以理解的,但解僱員工必須符合中國的法律,有些外企使用類似“一小時內離職”這樣的詞句來強迫中國員工離職,這嚴重違反了我國勞動法律的規定,並傷害了中國員工的感情。

  對於經濟性裁員,按照《勞動法》和《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企業進行經濟性裁員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被裁減人員;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經過與員工的協商,用人單位應根據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法規所規定的是最低補償標準,企業還要參照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其他因素作出高於最低標準的補償。

  如果您是外地打工仔享有平等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上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即可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勞動合同給其造成的損失,有獲得經濟補償權;對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拒絕權;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有批評、檢舉控告權;依法享有勞動爭議處理和訴訟權。

  作為普通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必須保障您享有的這些權利。任何以您是外地務工人員為理由踐踏您權利的行為都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搜身是違法的引起廣泛關注的龍崗區坑梓鎮韓資廠56名女工被非法搜身一案,以雙方的庭外和解告終。被告即廠方向每位女工賠償人民幣4000元,並表示歉意,原告向法院撤訴。

  外地務工人員遭用人單位搜身的事情時有發生。搜身是對勞動者權利和我國憲法以及勞動法律的公然踐踏,是嚴重的違反行為。如果您遭遇了這樣的事情,請您拿起法律的武器。

  這些機關可以幫助您如果用人單位未履行勞動合同,致使您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您最好先到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爭取與企業協商解決。如果發生勞動爭議,可找專業勞動法律師進行法律諮詢,尋求解決的意見和辦法,也可以申請仲裁。

  目前,已有13個省、自治區勞動廳在北京設立了管理本省進京者務工人員的專門機構;有6個省***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受各省***市***勞動廳委託,開展了管理本省***市***進京務工人員的工作。因此,當您在京遇到有關勞動就業等方面的問題和困難時,可以請他們幫忙。

  如果您是小時工以小時為勞動時間單位的用工形式,目前在北京市的快餐、超市等行業迅速普及。與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為便捷、靈活,既有助於企業降低勞動成本,也有利於勞動者對勞動時間的自由選擇。

  目前,北京市的法律對於小時工的規定還是一片空白,因此,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最好能與用人方簽訂一份詳細的勞動合同,對勞動時間、工資報酬、支付方法以及獎懲方法等細節問題予以詳盡的約定,日後若發生爭議可以有據可查。

  如果您是育齡女職工“不懷孕協議”無效一些企業要求女職員在一定期間內不得懷孕已成為不成文的規矩。據瞭解,現在許多用人單位在招聘女職員時往往有許多附帶條件,一些企業在招聘女職員時甚至規定10年內不得懷孕,理由是生育子女而離崗、撫養孩子影響企業工作的連續性,增加了單位的成本支出。

  為了防止口說無憑,單位還要求女職工簽下“不懷孕協議”,很多求職者由於求職心切,無奈之下只好簽下了這樣的“協議”。

  其實,這種“不懷孕協議”,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企業雖然有用工自主權,但是必須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之下。用人單位無權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要求籤署此類協議,您最好先向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最大限度地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在簽署了這樣的協議之後您又懷孕或很想懷孕,您可以聘請律師以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要求離職的補償。

  要求企業為您支付生育保險是您的權利根據勞動部勞部發[1994]504號檔案規定,企業欠付或拒付職工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支付;對職工造成損害的,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職工也可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以社會保險爭議為由,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補發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