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期間是否可以超時加班
導語:我國雖然沒有統一的高溫假的規定,但各個省、市、自治區可以結合當地的實情在這方面做出相應的規定。不過,在高溫期間超時加班的行為是嚴厲禁止的,這點在全國範圍內都要執行的。
高溫環境下工作,對勞動者的身體本身就是一種考驗,能在正常上班時間完成工作就已經很不錯了, 對於那些要求職工在高溫期間超時加班的,法律是堅決不允許的。
不少企業詢問高溫天氣下作業的職工作息安排有何規定?該負責人表示,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職工工作和休息;露天作業的,應根據氣溫狀況,及時採取調整或縮短工作時間等措施,避開12:00至15:00時最高溫時段進行作業。氣溫達到38℃***含38℃***以上時,用人單位經採取措施不能使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8℃的,可適當縮短工作時間、增加休息,降低勞動強度。用人單位在高溫期間,要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禁止超時加班,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安全。
此外,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者降低職工工資;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