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號和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一樣嗎
自從三證合一制度之後就有不少人在諮詢稅號和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是否是一樣的,那麼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稅號和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稅務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後,納稅人識別號有何變化?近日,國家稅務總局釋出《關於修訂納稅人識別號程式碼標準的公告》,明確已取得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其納稅人識別號使用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據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納稅人原來分別到工商、稅務和質檢部門辦理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對應的有三個程式碼:工商註冊號、組織機構程式碼和納稅人識別號。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後,原來需要辦理的三個證件合併為一個營業執照,三個程式碼合併為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此次修訂正是順應改革要求,將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納稅人識別號與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統一起來。
公告對已取得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和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納稅人分別作出了賦碼規定。已取得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其納稅人識別號直接使用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以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身份證等為有效身份證明的臨時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由“L”+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或“L”+身份證件號碼組成。
公告明確,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個體工商戶以及以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仍然由身份證件號碼+“2位順序碼”組成。“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前已設立但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類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的編碼規則仍按原來規定執行。這樣減少了對已登記納稅人的影響和負擔,保證了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納稅人正常辦理涉稅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納稅人識別號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被賦予全國唯一的納稅識別程式碼,是稅務機關辦理業務、進行資料資訊內外部交換和共享的基礎。“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將稅務登記資訊整合到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中,有利於全面落實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減少市場主體在各部門重複報送材料,重複資料採集,最大限度實現資訊共享,為市場主體提供便利、減輕負擔,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增添新動力。
據瞭解,為確保“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在稅務系統落實到位,國家稅務總局及時安排部署,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業務培訓,做好系統支援,優化納稅服務,並對各地稅務機關執行情況開展了專項督查。
各級稅務機關認真落實改革要求,細化工作措施,做好政策銜接和落實,確保改革措施及時落地。廣東省建立國稅、地稅機關與工商、質檢等資訊共享機制和資料對比糾錯機制。甘肅省國稅局搭建省級資訊共享交換平臺,統籌做好資料交換、配套制度、過渡銜接等方面的工作。江蘇省國稅局集中專業力量對“三證合一”軟體升級改造,確保現有登記模式向“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平穩過渡。
稅號的介紹
開放分類:中國稅務納稅人
納稅人識別號,通常簡稱為“稅號”,就是稅務登記證上的號,每個企業的識別號都是唯一的,相當於企業的“身份證”號。納稅人識別號,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碼***字元型***組成,其中: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納稅人,以國家技術監督局編制的9位碼***其中區分主碼位與校驗位之間的“-”符省略不列印***並在其前面加掛6位行政區劃碼共15位碼,作為其“納稅人識別號”。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納稅人程式碼為15位,其中:1—2位為省、市程式碼,3—6位為地區程式碼,7—8位為經濟性質程式碼,9—10位行業程式碼,11—15位為各地自設的順序碼。
稅號的編碼規則
已領取組織機構程式碼的納稅人稅務登記程式碼為:區域碼+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設定的組織機構程式碼。
納稅人識別號,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碼***字元型***組成,其中: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納稅人,以國家技術監督局編制的9位碼***其中區分主碼位與校驗位之間的“-”符省略不列印***並在其前面加掛6位行政區劃碼共15位碼,作為其“納稅人識別號”。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納稅人程式碼為15位,其中:1—2位為省、市程式碼,3—6位為地區程式碼,7—8位為經濟性質程式碼,9—10位行業程式碼,11—15位為各地自設的順序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