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退休制度緣起於19世紀的德國,伴隨著社會保障觀念在全世界逐漸流行起來。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江蘇省人民政府令 第36號***,對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進行了改革,具體辦法待貫徹實施後再作宣傳。以下介紹的是現行辦法***執行至2007年8月31日***: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1***到達正常退休年齡退休的人員和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辦理特殊工種退休的人員,其基礎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省、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數為基數,按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含推算儲存額***除以120計發。對1995年底前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年限***滿15年的人員***病殘退休和破產提前退休人員除外***,按照本個人全部繳費年限減去1998年1月1日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再除以全部繳費年限,乘以退休年度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的5%,發給調節金。並實行新老計發辦法對比,就高執行。
***2***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休***職***的人員和按照國務院關於破產關閉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人員,其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除個人賬戶養老金,即:1996年1月1日後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所得數額外,其餘部分均按每提前1年退休扣減2%計算。
***3***另外,再按1999年6月底前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1元。
公式=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以本人退休時省、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數*20%+按照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含推算儲存額***/120
企業退休工資的養老保險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提前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有關問題的覆函》***勞社部函[2000]171號***規定,因病或非因工緻殘提前退休的職工,與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中提前退休人員、按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一樣,實行基本養老金減發辦法,即每提前一年減發2%***不含個人帳戶養老金***。減發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及各種補貼***×***1—提前退休年限×2%***+個人帳戶養老金。提前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
除了符合國發[1978]104號檔案規定的條件可以提前退休外,還有哪些職工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1999年3月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除了符合國發[1978]104號檔案規定的條件可以提前退休外,其他辦理提前退休的範圍限定在兩類情況:一是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企業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其依據是《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二是有三年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條件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其依據是勞動保障部、國家經貿委《關於切實做好紡織行業壓錠減員分流安置工作的補充通知》***勞社部發[1998]6號***。3年壓錠任務完成後,此政策不再執行。
《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關於提前退休的規定是:“破產企業中因工緻殘或者患嚴重職業病、全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作為離退休職工安置。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經本人申請,可以提前離退休。”從上述兩個檔案中可以看出,對提前離退休的條件是有嚴格限制的。即:一是僅僅限於“優化資本結構”試點的111個城市適用;二是限於破產的國有工業企業;三是距離本人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四是經本人申請。
根據勞動保障部、國家經貿委《關於切實做好紡織行業壓錠減員分流安置工作的補充通知》***勞社部發[1998]6號***規定,有壓錠任務的紡織企業,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的下崗職工方可提前退休:一是紡紗、織布兩個工種中的擋車工;二是工齡滿20年,在擋車工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0年且辦理提前退休時仍然在擋車工崗位上;三是距離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10年;四是技能單一,再就業確有困難。
另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0]11號***及全國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於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有關問題的意見》***[2000]33號***規定,關閉破產的資源枯竭礦山的全民所有制職工***含勞動合同制職工***執行提前5年***男55週歲,女幹部50週歲,女工人45週歲***退休的政策。其中,從事經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准的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它有害健康的特殊工種職工可提前10年***男50週歲,女40週歲***退休。具體條件為: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以上;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以上;從事其它有害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以上。
企業退休的年齡依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