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休日工資計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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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工資計算的兩種方法:

  A、 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數21.75天計算。

  日工資=月標準工資÷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減去104個公休假日,再除以12個月計算求得。

  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不計算為缺勤天數。

  B、每月按平均日曆天數30天計算。

  日工資=月標準工資÷30

  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計算為缺勤天數。

  勞動法律根據: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