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報稅收費標準
代理記賬指的是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以小企業為服務物件所進行的包含代辦納稅、報賬、記賬以及算賬等業務。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一、內資企業代理記賬收費標準:
1、服務性企業:300元—500元/月
2、商品流通企業:
A、小規模企業 300元—500元/月
B、一般納稅人企業 400元—800元/月
3、生產性企業:
A、小規模企業 360元—560元/月
B、一般納稅人企業 500元—900元/月
4、建築、裝飾性企業:260元—560元/月
5、外資: 1500元-2000元/月
二、外資企業代理記賬收費標準:
核定徵收的企業——500元/月起
查賬徵收的企業——500元/月起
增值稅發票的企業——600元/月起
代理記賬推行的措施
1.繼續宣傳代理記賬的重要意義和作用。新修訂的《會計法》目前正處於推廣宣傳階段,我們應當借《會計法》宣傳的東風,大力宣傳代理記賬的積極意義和重要作用,進一步突出代理記賬的法律地位,增強人們,特別是一些規模較小的經濟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對代理記賬的認識,努力開創代理記賬新局面。
2.採取針對性措施,積極推動代理記賬的實施。關於代理記賬的推動及實施,我們認為除了有關部門單位大力宣傳以外,應當由稅務部門牽頭推動其實施。一是稅務部門同規模較小的單位組織,特別是一些規模較小的經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聯絡緊密,推廣工作力度大;二是稅務部門本身有這方面的經驗,一方面,稅務部門在建制建賬上有著豐富的經驗,另一方面,前幾年稅務部門曾進行過組織、督促小型經濟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建制建賬工作,只是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堅持下來;再有就是現有的稅務師事務所可以馬上開展這項業務。當然,代理記賬僅僅靠稅務部門一家是不夠的,其他符合法律要求的中介組織和機構,也應當積極開展這方面的業務,為代理記賬創造必要的條件。
3.儘快明確在代理記賬過程中受託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我們認為,代理記賬本身只是一項單純的賬務處理工作,受託代理記賬人員既非委託人內部會計人員,也不是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人員,因此,受託代理人不應當同時履行會計監督職能或審計職能。他們所能負責的只是對原始憑證進行形式上的稽核,而非實質上的稽核,當然也不可能深入實地去進行賬實核對工作,否則,就有可能超出代
理記賬的範圍。那麼,由於委託人提供原始會計資料而生成的有關財務會計報告及相關資料出現虛假或不實,自然就應當由委託人承擔相關責任,包括法律責任。當然,如果這種虛假或不實是由於受託人的過失所造成,那麼,他不僅要承擔相關責任,而且還要負責賠償因此而給受託人造成的損失。
專業人員為企業服務的過程中,會幫助企業用足用好稅收政策,避免因資訊不暢,精力所限理解不準確,而多交錯交稅費,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經濟負擔。同時,本公司提供的稅務諮詢稅務籌劃等業務使企業達到合理稅負的目的。本公司專業人員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提出管理建議及財務監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企業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經營效益受損,達到效益最大的目的。
代理記賬所需的資料
1.新接客戶應提供公司的證件影印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人身份證等影印件***
2.現金單據***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員工工資、辦公費、房租費、通訊費、運輸費等***
3.銀行單據***提現、轉帳、貸記憑證、電匯、進帳單、借款單等***
4.發票***本月1日---31日開具的所有發票記帳聯***
5.公司員工的月工資額,身份證號碼,性別,名字,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