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創業稅收優惠
創業稅收無形中也是一筆數目不小的錢,殘疾人在這方面享有國家優惠政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文章。
殘疾人優惠政策:
小劉是廣州海珠區本地人,因意外造成肢體殘疾,今年拿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想自力更生,在家附近開個小賣部,聽說國家對殘疾人稅收有幫扶政策,對於殘疾人就業創業稅收優惠,小劉想知道什麼條件能享受?於是撥打了廣州地稅的納稅***12366-2進行諮詢。
諮詢人員瞭解小劉的情況後回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540號***及其實施細則、《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促進就業創業地方稅***費***優惠政策指引的通知》***穗地稅發〔2009〕135號***等規定:鼓勵殘疾人個人就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或承租經營、舉辦獨資或合夥企業,可給予減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個人舉辦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取得的所得,區別情況分別給予個人所得稅減徵: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按應納稅額減徵100%的個人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5萬元***含5萬元***的,按應納稅額減徵50%的個人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元的,不再給予減徵照顧。
諮詢人員進一步補充,上述“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註明屬於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諮詢人員同時提醒,納稅人凡按政策規定申請辦理減免個人所得稅,應於發生納稅義務之日的次月起至當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向主管地稅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根據有關規定,對於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優先核發營業執照,工商、衛生、公安、房管、勞動、城管、文化等部門減半收取有關規費,並在場地、攤點、攤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盲人就業仍以個體私營和組織起來從事保健按摩為重點,飯店、浴室、保健康樂機構等有按摩業務的服務行業和社會醫療機構的按摩推拿科室,應優先錄用有按摩技術並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盲人按摩人員。
另外,國家對殘疾人福利性事業組織和城鄉殘疾人個體勞動者,實行稅收減免政策。國稅部門對生產銷售供殘疾人專用的假肢、輪椅、矯形器,經批准免徵增值稅;對殘疾人工商戶從事其他經營所取得的應徵增值稅的收入,按適用稅率***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地稅部門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從事個體經營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員個體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殘疾人個體工商管理費、個體協會會員費予以酌情減免。
國家對殘疾人創業或就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還有以下:
1、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徵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3、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徵即退增值稅或減徵營業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4、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5、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6、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來自創業網:
對殘疾人個人的稅收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專案免徵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規定,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6條第2項及第26條第1項規定,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殘疾人從事商業經營的,如營業額較小,未達到起徵點的,免徵增值稅。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的,免徵增值稅。對農村殘疾人,減免義務工、公益事業費和其他社會負擔。對各類殘疾人工療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予以減免稅收和管理費。
殘疾人個體工商戶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和影印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以及申請減免報告書直接向當地國稅、地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經批准後予以減免。
《個人所得稅法》第5條第1款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殘疾人所得徵免個人所得稅範圍的批覆》***國稅函[1999]329號***對殘疾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的範圍進行了明確: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對殘疾人員的勞動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減徵個人所得稅。
《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第8條規定,革命殘疾軍人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住宅納稅確有困難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稽核,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給予減徵或者免徵耕地佔用稅。
殘疾人稅收優惠政策國家對殘疾人稅收的優惠政策如下:
一、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徵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三、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徵即退增值稅或減徵營業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四、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五、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六、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