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資的基本知識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漸發展和完善,越來越多的企業在證券市場上市,如今,企業股票的市值已經成為上市企業經營狀況和投資價值的代表。我國上市企業的再融資經過了以債權融資為主、債權股權融資並重直到現在更多的企業偏向於股權融資的發展階段。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

  上市公司的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1、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單一,以股權中小企業融資為主。

  上市公司對股權中小企業融資有著極強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中小企業融資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來,增發成為上市公司對再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另一選擇;2001年開始,可轉債中小企業融資成為上市公司追捧的物件。我國上市公司在選擇再中小企業融資方式時所考慮主要是中小企業融資的難易程度、門檻高低以及中小企業融資額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權中小企業融資成為上市公司再中小企業融資的首選。我國股權結構比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佔60%以上,在這種情況下,股權中小企業融資對改善股權結構確實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單一的股權中小企業融資並沒有考慮到企業在資本結構方面的差異,不符合財務管理關於最優資金結構的中小企業融資原則。有人對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進行研究,發現其平均資產負債率為43.29%,對此類公司繼續進行股權中小企業融資使得企業的資本結構更趨於不合理。

  2、中小企業融資金額超過實際需求。

  從理論上說,投資需求與中小企業融資手段是一種辨證的關係,只有投資的必要性和中小企業融資的可能性相結合,才能產生較好的投資效果。然而,大多數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規定的上限進行再中小企業融資,而不是根據投資需求來測定中小企業融資額。上市公司把能籌集到儘可能多的資金作為選擇再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及制訂發行方案的重要目標,其中小企業融資金額往往超過實際資金需求,從而造成了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問題。

  3、中小企業融資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確定性。長期以來,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對投資專案進行可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資金投向變更頻繁,投資專案的收益低下,拼湊專案圈錢的跡象十分明顯。不少上市公司對投資專案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資金到位後不能按計劃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資金閒置,有些不得不變更募資投向。據統計,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發以及配股的公司為樣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經歷了半年以上的時間後,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資金的46.15%,而從招股說明書中可以看出,多數企業投資專案的建設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業於是將資金購買國債,或存於銀行,或參與新股配售,有相當多的企業因為要進行再中小企業融資,才不得不將前次募集資金“突擊”使用完畢。由於不能按計劃完成募資投入,為尋求中短期回報,上市公司紛紛展開委託理財業務。如此往復,上市公司通過再中小企業融資不但沒有促進企業的正常發展,反而造成了資金使用偏離中小企業融資目的和低效使用等問題。

  4、股利分配政策制訂隨意。

  無論是2001年度以前的輕現金分配現象,還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進行的大比例現金分紅,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訂的隨意性。

  上市公司並沒有制定一個既保證企業正常發展又能給予投資者穩定回報的股利政策,管理層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隨意性較強。股利政策制訂沒能結合上市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廣大公眾投資者也沒能通過股利分配獲得較高的股息回報。

  5、中小企業融資效率低下。

  近年來,上市公司通過再中小企業融資後效益下降成為上市公司再中小企業融資最嚴重的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在2000年進行配股及增發新股的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中小企業融資前後的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淨利潤大大低於上一年淨利潤,收益率提高的公司僅有8家,約佔總調查數的四分之一。2001年度年報顯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實施配股或增發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釋出虧損年報或預虧公告。上市公司中小企業融資效率低下,業績滑波,使得投資者的投資意願逐步減弱。這一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對上市公司本身及證券市場的發展都是極為不利的。

  上市公司的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存在原因

  1、股權中小企業融資的實際資金成本較低。

  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小企業融資成本的制約。股權中小企業融資的實際成本即為股利回報,對企業而言,現金股利為企業實際需要支付的資金成本。而我國證券市場在股利分配上長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輕現金股利的情況。在我國,由於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東選出的董事會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為管理層可以隨意調控的砝碼,因此外部股權中小企業融資的實際成本成為公司管理層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對於債券中小企業融資的利息回報的硬約束,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更願意選擇股利分配的軟約束。這正是造成我國上市公司偏好股權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一個重要原因。

  2、企業債券市場尚不成熟。

  企業債券市場的不成熟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法規滯後。目前債券發行的主要法規是1993年制訂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條例中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由於此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即使按政策的高限發行,由於企業債券尚需交納利息稅,其實際收益也與國債相差無幾,與國債的低風險相比,企業債券的收益對投資者無吸引力。二是企業債券上市的規模小。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業債券僅有10只,發債主體僅為六家特大型國有企業,還有許多發行債券的企業未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債券的流通性不高。基於以上兩方面的原因,就安全性、流通性、收益性三方面綜合而言,投資者並不看好企業債券,使得這種在西方國家最重要的一種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在目前中國的證券市場上尚處於襁褓之中。因此,上市公司只能更多地選擇增發、配股等股權中小企業融資方式。

  3、特殊的股權結構。

  統計資料顯示,2001年底公眾投資者的流通股所佔的股權比重僅為34%左右,而國家股卻佔到47%的比重,其他非流通股份佔到19%的比重。從總體上看,國有股東在上市公司中處於絕對控股的地位,即使個別上市公司中國有股東只是處於相對控股地位,但由於公眾投資者非常分散,致使在人數上佔絕大多數的公眾投資者也難以取得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公眾投資者無法真正參與決策。

  在此情況下,管理層的決策並不代表大多數流通股東的權益,很大程度上只代表少數大股東的利益。由於再中小企業融資的溢價發行,通過中小企業融資老股東權益增長很快,對新股東而言是權益的攤薄。由於大股東通過股權中小企業融資可以獲得額外的權益增長,因此擁有決策權的大股東進行股權中小企業融資的意願極強。再者,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在再中小企業融資後很快推出大比例現金分紅方案,按照其所佔股權比例取走的分紅的大部分。

  4、政策的導向作用。

  在核準制下,再中小企業融資條件更加嚴格,稽核時間加長,上市公司希望一次籌集到儘可能多的現金。隨著2001年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頒佈,許多上市公司紛紛推出增發方案,掀起增發熱潮。下半年由於市場原因,增發的核准難度加大,許多公司又轉而採用配股及可轉債方式;當年可轉債發行辦法出臺以及監管部門對券商實行通道限制制度,可轉債不佔通道且不受中小企業融資間隔不低於一個會計年度的限制,使得眾多公司在下半年推出可轉債中小企業融資方式。2001年3月頒佈的《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管理辦法》中將上市公司分紅派息作為再中小企業融資時的重點關注事項,當年證監會發布的《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稽核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稽核工作的指導意見》中也提出應當關注公司上市以來最近三年曆次分紅派息情況,特別是現金分紅佔可分配利潤的比例以及董事會對於不分配所陳述的理由,因此大多數上市公司從2001年度開始大範圍進行現金分紅。這些情況說明,政策規定對再中小企業融資起著重要的導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