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管理辦法

  國家火炬計劃是一項發展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的指導性計劃,於1988年8月經中國政府批准,由科學技術部***原國家科委***組織實施。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到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其在高新技術產業升級發展中的示範帶動作用,服務於創新型國家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培育和發展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是火炬高新技術產業化及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在全國高新技術企業範圍內,擇優選擇一批發展有特色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骨幹企業,引導其利用社會各類資源,使之做強做大、做專做精,成為提升自主創新能力、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引領我國高新技術產業跨越發展的中堅力量。

  第三條 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以“動態管理、分類引導”為原則,每年按照國家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形勢,動態調整各類別的申報要求,引導企業按照各具特色的路徑發展壯大。

  第四條 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以下簡稱“火炬中心”***負責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評選與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地方科技部門”***負責本地區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組織推薦工作。

  第五條 申報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應是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認定的、申報時尚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並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制定過國內、或參與制定過國外行業技術標準的企業;

  ***二***獲得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企業;

  ***三***近三年承擔過國家重點科技計劃***國家火炬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專案計劃等***專案及其成果轉化的企業;

  ***四***擁有核心技術,三年內自主研發的智慧財產權數量和列入“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的產品數量較多的企業;

  ***五***近三年經濟規模增長快、營利能力強的企業;

  ***六***近一年對高階人才就業和稅收貢獻大的企業;

  ***七***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出口額大的企業;

  ***八***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龍頭企業;

  ***九***具有區域特色和示範作用的企業;

  ***十***其它符合國家發展戰略需求方向的企業。

  第六條 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程式如下:

  ***一***火炬中心根據每年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情況,確定當年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要求,釋出申報通知。

  ***二***地方科技部門根據申報通知,組織、受理當地企業的申報。

  ***三***企業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備齊相關材料,一式兩份報地方科技部門,同時提交電子版申報書。

  ***四***地方科技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提出推薦意見,並將推薦企業彙總表和企業申報材料***每家企業一份***報火炬中心。

  ***五***火炬中心研究確定入選企業名單,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釋出,並由火炬中心蓋章、頒發《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六***《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後,自動失效;如在此期間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失效,其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隨之自動失效。

  第七條 申報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須提供《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基本資訊表》;

  ***二***相關證明材料: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國家科技計劃專案立項合同、國家科技獎證書、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承擔或參與制定行業標準的相關證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立項證明材料等能證明企業滿足本辦法第五條要求的材料。

  第八條 火炬中心將在火炬高新技術產業化及環境建設體系中對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在資訊、宣傳、人才、市場、資金等方面採取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予以重點支援。對擬上市企業、產品或服務擬納入政府採購的企業進行推薦。

  地方科技部門應對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重點扶持,有條件的地方可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專項扶持資金。

  第九條 企業申報材料應真實、可靠,如發現企業在申報期間及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內有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火炬中心將取消企業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資格,5年內不得再行申報。

  地方科技部門和參與評審工作的人員對承擔的組織推薦工作負有誠信及合規義務,並對申報企業的有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對違反相關要求和紀律的,火炬中心將提出整改意見,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國科火字[2001]83號***自本辦法釋出後停止執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火炬中心負責解釋。

  國家火炬計劃專案

  火炬計劃專案是火炬計劃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專案示範,引導實施火炬計劃。

  火炬計劃專案,是以國內外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國家、地方和行業的科技攻關計劃、最新技術研究開發計劃成果以及其它科研成果為依託,以發展高新技術產品、形成產業為目標,擇優評選並組織實施的高科技產業化專案。通過火炬計劃專案的實施,造就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集團。

  火炬計劃專案的重點發展領域是:電子與資訊、生物技術、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新能源、高效節能與環保。從“九五”開始,為扶持火炬計劃專案的發展,採取了以下措施:

  1、認定重點火炬計劃專案

  每年從國家火炬計劃中認定一批重點火炬計劃專案。這些專案應具有我國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水平在國內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專案市場前景好,產業規模大,有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和較大的市場覆蓋面,是國重點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重點專案應在同行業中起到示範帶動作用,在地方經濟中起支柱作用。

  2、認定重點高新技術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是實施火炬計劃專案的載體。每年從承擔火炬計劃專案的企業中,擇優選定一批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集團***,國家和地方共同在市場、資訊、資金、管理、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援,促進地方區域經濟的發展。

  3、建立國家火炬計劃軟體產業基地

  軟體作為計算機系統和資訊產業的核心與靈魂,是火炬計劃重點支援的高技術領域之一。國家火炬計劃軟體產業基地整合所在地區主要軟體企業,創造產業政策、基礎設施、綜合管理等方面的優化區域性環境,推進中國軟體產業的發展。基地具有促進軟體研究成 果轉化、培育中小軟體企業的功能,為基地內企業提供通訊、技術、管理培訓、產品評測、專案組織、融資協調、市場開拓和促進國內外交流合作等服務。已建立的東大軟體園等國家火炬計劃軟體產業基地發展迅速,在國家和地方軟體產業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示範和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