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年輕人創業優惠政策

  珠海是年輕人創業的優選,想在珠海創業的小夥伴看過來,下面小編給你介紹。

  :大學生

  創業小額貸款貼息

  補貼物件——畢業學年起3年內高校畢業生***包括在珠創業的國內高校畢業生和留學生***。

  補貼條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享受創業小額貸款貼息:***1***2014年5月1日後***含當日***從經辦銀行獲得創業小額貸款,並按期支付本息;***2***在本市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辦理其他法定註冊登記手續3年內且處於正常經營狀態;***3***在本市已辦理就業登記備案,依法繳納社保費***畢業學年高校學生除外***;***4***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以外,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在申請時沒有尚未還清的商業銀行其他貸款;***5***不屬於政策規定的不予貼息的情形***略***。

  補貼標準——貼息貸款額度為10萬元,吸納畢業學年起3年內珠海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入學前具有本市戶籍的市外普通高校畢業生或本市戶籍人員就業***不含申請人***,辦理就業登記備案,且實際履行勞動合同滿3個月和按規定繳納社保費的,可根據吸納就業人數,按每人10萬元的標準增加貼息貸款額度,最高享受貼息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貼息利率最高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貼息期限最長為2年。因學員本人原因中途退學、報名後不參加培訓或不參加創業綜合考核的,不給予補貼。

  創業資助

  補貼物件——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留學生、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

  補貼條件——在本市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辦理其他法定註冊登記手續,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依法納稅,並辦理就業登記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補貼標準——可享受5500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符合條件人員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租金補貼

  補貼物件——在校及畢業5年以內的普通高等學校***含留學生***、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

  補貼條件——租用經營場地或店鋪***減免租金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除外***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型微型企業,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吸納3人以上就業,辦理就業登記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每年給予3000元的租金補貼,享受租金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

  自主創業崗位補貼

  補貼物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補貼條件——在本市自主創業,以及創業後招用本省戶籍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本人同其招用的本省戶籍應屆高校畢業生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崗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物件——畢業5年以內本市生源高校畢業生。

  補貼條件——畢業5年內本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本市自主創業,以及創業後招用本省戶籍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本人同其招用的本省戶籍應屆高校畢業生可享受每人每月補貼400元的崗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自主創業稅收優惠

  申請物件——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減免條件及標準——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持經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蓋章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年的,應當以實際月份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不得重複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各項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不得再享受此文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留學生

  專項資金資助

  對留學人員企業***成立時間3年以內***,其創業專案經評審通過的,根據留學人員實際出資額的不同,分別給予8、10、15萬元的創業前期費用補貼;對留學人員企業***成立時間2-5年***,其創業專案經評審通過的,給予最高10萬元貸款貼息。

  場地租金補貼

  對落戶留創園的留學人員企業***成立時間2年內***,經申請核准,給予20元/月/平方米的場地租金補貼,具體補貼面積根據留學人員在企業中的實際出資額確定,最高補貼面積200平方米,補貼期限為3年。

  住房保障

  留學人員在我市暫無住房的,可申請入住留學人員公寓。申請人從獲批准入住之日起可連續居住3年,若3年期滿需要續住的,可申請辦理續住手續,續住期限不超過2年。高層次留學人才在我市暫無住房的,可申請入住高層次人才公寓。專設人才助理,為人才提供包括協助辦理入住、人才政策法規宣傳、生活問題協助等服務。

  子女入學服務

  留學人員子女申請入讀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實行12年免費教育,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根據父母房產所在地、工作單位或居住地,辦理入讀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