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變更後合同有效嗎

  公司變更是指公司設立登記事項中某一項或某幾項的改變。公司名稱做變更後,合同還有效嗎?公司名稱變更證明書又是怎麼寫呢?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更改名稱,合同是否要重新簽訂

  公司現已更換了新名稱,那麼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文字是否要重新更換?如何做才能規避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根據此規定,貴公司無需更換勞動合同。

  但是,如果日後以新公司名義參保,勞動合同仍為舊公司名義,那麼不排除在辦理社保手續時被當地社保部門“卡住”;建議瞭解一下地方社保部門的具體做法,如確實存在“卡”的現象,那就儘快更換或變更勞動合同。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繳稅嗎

  ***1***根據現行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就股份制企業除註冊資本外的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及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中個人股東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應甄別繳納個人所得稅。

  1.以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轉增股本即以盈餘公積轉增股本;

  2.以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

  3.以股票溢價或自然人股東原始出資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實際上是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個人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

  雖然國家稅務總局也明確稅後利潤不分配、不投資且掛賬達1年的,從第2年起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根據該等內容無法推導得出以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就不需要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結論,進一步,無論是國家立法還是地方立法層面,均未出臺任何關於以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法律法規。

  實踐中,從證監會最近稽核通過的上市公司反饋情況來看,證監會發審委對該問題關注頗多,絕大部分上市公司依法繳納或者接到反饋意見後再行補繳。

  ***2***雖然現行法律法規中並未明確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就淨資產折股轉增股本的個人所得稅繳納問題,但由於:

  1.折股的淨資產實質由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四部分組成的;

  2.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公司股本總額增加,從實質上看仍存在向個人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個人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稅內容。

  實踐中,從證監會最近稽核通過的上市公司反饋情況來看,絕大部分上市公司都依法扣繳了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階段所發生的個人所得稅,小部分未繳、免徵或緩繳的上市公司自然人股東均向證監會出具了納稅承諾函或事後補繳。

  公司名稱變更證明書

  第一,公司名稱變更證明格式

  XX電信營業部:

  我公司原為XX公司,現變更為XXXXXX公司,特此證明!

  單位落款: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公司名稱變更證明範文

  一、公司名稱變更說明

  本公司因發展的需要,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稽核,公司名稱由原 “XXXX有限公司”變更為“XXXX有限公司” 各種登記及變更手續已於XXXX年XX月XX日辦理完畢。自XXXX年XX月XX日開始,公司將啟用新的名稱對外開展工作,原公司名稱停止使用。

  二、公司名稱變更原因

  公司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更充分體現公司業務發展的戰略目標。

  三、公司名稱變更其他說明

  此次變更僅涉及公司名稱,公司名稱變更後公司經營範圍沒有改變,不會影響到本公司整體的業務結構、職能及與您的合作經營政策。原公司所有的業務、資產及一切權利和義務由新公司繼續承擔,簽訂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仍然有效,原公司使用的各類資質檔案新公司暫時延用,公司營業地址、***不變,由此帶來的不便請予諒解。

  第三,公司名稱變更函格式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於會司發展需要,“北京__________公司”名稱從20XX年XX月XX日變更登記為“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屆時原公司“北京__________公司”的____業務由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統一經營,原公司鑑訂的合同繼續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對內及對外檔案、資料、開據發票,賬號,稅號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稱。

  公司更名後,業務主體和法律關係不變,原簽訂的合同繼續有效,原有的業務關係和服務承諾保持不變。

  因公司名稱變更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獻意!

  衷心感謝您一貫的支援和關懷,,我們將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關係,並希望繼續得到您的關心和支援!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20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