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公司在做登出時候,要做一個登出登記申請書,怎麼做呢?看完小編整理的後你就會明白了!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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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企業登出公告範文〓〓

  〓〓登出公司請示範文〓〓

  〓〓公司登出申請書範文〓〓

  〓〓公司登出申請書〓〓

  

  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購、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公司內部分立解散,或者由於一些業務經營方式不規範被依法責令關閉,這時公司可以申請登出,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登出。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型別_________________

  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文號_________________

  申請登出登記的原因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注:登出原因在備選項□上劃“√”,選其它解散情形應具體註明。

  債權債務清理情況□已清理完畢 □未清理完畢

  分公司登出登記手續辦理情況□已辦理完畢 □未辦理完畢

  對外投資清理情況□已清理完畢 □未清理完畢

  公告情況公告報紙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公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申請登出登記,提交材料真實有效,謹此對真實性承擔責任。

  公司蓋章:

  清算組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寫表格和簽字請使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毛筆或簽字筆,請勿使用圓珠筆。

  2、因公司合併、分立而申請登出登記的,清算組負責人簽字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怎麼樣登出公司

  一、如何登出公司?

  ***一***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3、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三***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檔案;

  3、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登出登記證明。

  ***四***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公司終止。

  二、公司登出後公司的債權如何處理

  1、公司辦理登出登記後,股東發現公司在清算中遺漏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股東能否對相關債務人或義務人主張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解散後,股東應當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完畢並辦理登出登記後,公司歸於消滅。由於經合法清算後的公司剩餘財產,由股東依法進行分配後歸股東所有,因此,股東在公司登出後,發現公司對外尚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的,可以自己的名義依法提起訴訟,主張權利。

  2、股東對外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財產權益時,是否應由全體股東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

  鑑於股東主張原公司對外享有的債權或財產權益,與股東之間就公司剩餘財產進行分配屬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因此,除非原公司全體股東願意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外,法院一般無需追加全體股東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如多個股東就不同一筆債權或財產權益分別提起訴訟,法院可合併審理。

  3、股東在公司登出後,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其他股東提起訴訟,要求對該財產權益進行分配,法院應如何處理?

  股東在公司登出後,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該債權或財產權益原屬於公司財產,應當歸屬於全體股東,由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定進行分配。因此,股東在公司登出後,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其他股東有權提起訴訟,要求獲得財產利益的股東對該財產進行分配。

  4、公司在未向債權人足額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注銷後,股東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公司債權人能否要求獲得利益的股東在所獲財產利益的範圍內清償債務?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解散應當進行清算。在清算過程中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因此,股東自行對公司清算完畢應當以公司全部債務清償完畢為條件。股東自行對公司進行的清算不具有債務免除的效果。因此,公司在未足額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注銷,股東又在公司登出後獲得公司債權或財產權益,債權人有權要求獲益股東在所獲財產利益的範圍內清償公司債務。

  5、股東未經合法清算登出公司後,又以自己名義主張公司對外債權或財產權益,應如何處理?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自行對公司進行的清算不具有免除公司債務的功能。如果股東未經合法清算而登出公司,導致公司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失的,應當對公司債權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在公司登出後,公司的財產權益應歸股東所享有,股東可對外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財產權益。

  6、公司在破產程式終結後辦理登出登記,又發現公司破產清算程式中遺漏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應當如何處理?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並經破產清算與分配,公司對外不能清償的債務不再清償。因此,破產清算具有免除破產企業債務的效果。在破產程式終結後,如發現公司還享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該權益應當首先用於向全體債權人清償,在清償完畢前,被宣告破產的公司的股東或上級主管部門不享有該財產權益。

  屆時,經法院許可保留的破產清算組尚未被撤銷的,則可由清算組對外主張債權或相關財產權益。所獲財產經法院決定,可進行追加分配或指定相關單位或人員予以保管。

  如破產清算組已被撤銷的,原公司股東或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依法向審理破產案件的法院申請恢復成立清算組或重新成立清算組,以清算組名義對外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財產權益。是否准許,由法院決定。

  公司登出後原有的債務怎麼處理

  一、經營中的公司的債務怎麼辦

  經營中的公司所欠債務以公司資產償還,股東沒有清償公司債務的義務。

  二、公司登出後的債務怎麼辦

  公司登出後公司債務的償還有幾種情況,每種情況下償還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註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註冊資本。

  如果實際到位的註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於公司註冊資金的最低標準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公司和股東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註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於公司註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

  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裡的連帶清償責任就是指公司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也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3.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餘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

  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指股東和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1***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並持續地使用同一賬戶的;

  ***3***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持續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

  5.名為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

  企業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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