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如何註冊分公司

  在長沙怎麼樣才能註冊順利分公司?註冊分公司有哪些流程?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註冊分公司的一般流程

  ***一***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影印件***;

  3、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滬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

  4、***;

  5、授權委託書;

  6、主要經營範圍;

  ***二***工商登記註冊

  1、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3、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檔案;

  4、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5、僱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6、場地使用證明;

  7、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其他***如健康證等***。

  ***三***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四***到銀行開基本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的正本和影印件以及總公司所有證件的影印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費用在50—200之間開戶費。

  開基本戶需要填很多表,包括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公、財章、負責人章及總公司的所有資料影印件。

  開基本戶時,還需要購買一個密碼器***從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銀行都有這個規定***,密碼器大概需要400元***各銀行的收費不太一樣***。今後公司開支票、劃款時,都需要使用密碼器來生成密碼。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辦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影印件***國稅、地稅***、《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如何撤銷分公司?

  當分公司被公司撤銷、依法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時,公司應當在這些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准予登出登記後,就會收繳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分公司撤銷變更登記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撤銷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

  4、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依據人民法院的有關判決申請撤銷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分公司訴訟地位

  從立法上看,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40條第5項之規定,分公司只要依法登記並領取了營業執照,就有當事人資格,可以參加訴訟。分公司可以單獨作為原告起訴,沒有疑義。但是分公司能否作為被告,眾說紛紜。由於《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故在實踐中,有的一律否認分公司被告責任,涉及分公司責任時,一律以總公司名義作為被告。二是以分公司名義為被告,卻判令由總公司承擔民事責任。三是以分公司、總公司為共同被告,判令分公司承擔民事責任,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或者補充責任。

  從公司的性質來講,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由股東出資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其必須具備四個要素:

  1、依法設立

  2、以營利為目的

  3、以股東投資行為為基礎設立

  4、獨立的法人 。可見,分公司的性質並不屬於公司,分公司只是公司的一部分或者其中的一個營業機構。

  《民訴意見》40條中,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1***……***5***法人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可見,分公司雖不是公司,但是其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那麼,既然法律賦予了它當事人的地位,那麼它就應該在其所能承擔的責任範圍內承擔法律後果,分公司在產生糾紛時,就應當以分公司為適格被告,如果判令其承擔責任,因為它是總公司的一部分,其資產也是屬於總公司,所以此處與《公司法》第14條並不違背。

  在分公司訴訟中,沒有必要把總公司也列為被告。況且在不論什麼情況都列總公司為被告指只會增加訴訟成本,特別是在只列總公司為被告的情形下,由於直接的法律關係者是分公司,所以對於案件的審理、事實的查清都是不利的,指揮增加訴累。只有在分公司已關閉、或被撤銷的,或者是以總公司直接名義產生的法律關係,才應以總公司為被告。

  在分公司撤銷或者關閉的情況下,原分公司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原告起訴時,分公司已關閉或被撤銷的,其民事責任承擔能力消亡,不能享有訴訟主體資格,故此時其權利義務應由總公司直接承擔。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