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商標流程
公司辦理商標的註冊有什麼流程要走的?怎麼辦理公司的商標註冊?小編把整理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註冊的條件都有些什麼
1、申請人的條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商標應具備的條件
***1***要件須符合法律規定。
***2***商標必須具備顯著性,顯著性又稱為可識別性或可辨別性,就是指商標的獨特醒目,與眾不同,能 夠起到區別商品的作用。
***3***商標不得違反禁用條款。
***4***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先權相沖突。
商標註冊需要哪些資料?
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申請,需身份證的影印件。如您是以企業做為申請人來申請註冊,需《營業執照》影印件及公章。
2、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提供的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於貼上,用光潔耐用紙張或用照片代替,長和寬不大於10釐米,小於於5釐米***約為名片大小相仿***。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申請捲菸、雪茄煙商標,圖樣可以與實際使用的同樣大。
註冊商標的流程
1、註冊準備
選擇註冊方式:一種是自己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註冊;另一種是委託一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服務。
查詢:在註冊前,最好先找一家比較權威的查詢公司,因為你的商標有可能和其他註冊人的相同或相近,所以註冊前的查詢可以大大減少商標註冊的風險,提高商標註冊的把握性。
2、準備資料
準備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長和寬不大於10釐米,不小於5釐米,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如果是個人提出申請,需出示身份證並遞交影印件另加個體營業執照影印件並且經營範圍與註冊的商標一致;若是企業申請,則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並遞交影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商標註冊申請書。
3、開始申請
4、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
目前,商品和服務專案共分為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專案11類。申請註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按不同類別提出註冊申請。
5、申請日的確定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由於我國商標註冊採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您和其他企業發生商標權的糾紛,申請日在先的企業將受法律保護。所以,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的日期為準。
接下來就是商標審查、初審公告、註冊公告三個程式。需要強調的是,經過商標局初審通過的商標,要在刊登公告三個月後無認提出異議才可以註冊完成,該商標即受法律保護。已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
6、領取商標註冊證
商標完成註冊後,商標局向註冊人頒發證書。
若是通過代理組織的由代理人向註冊人傳送《商標註冊證》;直接辦理註冊的,註冊人應在接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同時還應攜帶:領取商標註冊證的介紹信、領證人身份證及影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章戳的影印件、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商標註冊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7、商標註冊申請須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狹義的商標註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申請、證明商標註冊申請、集體商標註冊申請、特殊標誌登記申請。廣義的商標註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標註冊申請的內容外,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註冊申請,異議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以及其他商標註冊事宜的辦理。
什麼樣的商標不可以註冊
根據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
第十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徵的。
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推薦閱讀:
什麼是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集體商標是由工商業團體、協會或其他集體組織的成員所使用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用以表明商品的經營者或服務的提供者屬於一組織。申辦集體商標除報送一般商標必備的申請書件外,還應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以及該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
證明商標是由對某種商品或服務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用以證明該商品或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其他特定品質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辦理證明商標除應提供上述集體商標所需材料外,還應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說明申請人對某種商品或服務的特定品質具備檢測和監督能力證明檔案。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