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有限責任公司註冊條件
有哪些?什麼是有限公司?讓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些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根據最新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法定人數是指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兩重含義。法定資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作為股東的資格。法定人數是公司法規定的註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限定為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
2. 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並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具體內容是: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公司股東或發起人在公司章程中可自主約定自己所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內容,公司在申請註冊登記時,先擬定並承諾註冊資金為多少,但並不一定真的將該資金繳納到企業銀行賬戶,更不需要專門的驗資證明該資金實際是否到位。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如:拍賣業至少需100萬元註冊資本;典當行至少需要300萬註冊資本***。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重要環節,公司章程由全體出資者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制定,經全體出資者同意,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除其名稱應符合企業法人名稱的一般性規定外,還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組成、產生、職權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要求。公司的組織機構一般是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或股東會、執行董事、一至二名監事、經理。股東人數較多,公司規模較大的適用前者,反之適用後者。
什麼是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種組織形式。它是依照《公司法》及其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為公司承擔責任,在此出資額之外,不再對公司承擔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些資產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公司設立時股東的出資;二是公司設立後經過生產經營活動所有或控制的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3、 有限責任公司應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投資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4、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行股票。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限定為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
2. 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公司必須有充足的資金才能正常運營。股東出資總額必須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20%,對國家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公司的組織機構一般是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或股東會、執行董事、一至二名監事、經理。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提供資料
1、股東資格證明:
***1***自然人股東:身份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工商局備案章;
***3***事業、社團法人:法人的證書影印件蓋單位的公章.
起三個公司名稱的字號***以備查詢用***
公司住所***經營場所***房屋租賃合同。
2、入資憑證,驗資報告。
3、擬辦深圳公司的章程
4、需時:約20個工作日
內資有限責任公司註冊的步驟
第一步:獲得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第二步:開設銀行帳戶並將足額出資存入銀行,獲得開戶證明和出資存入證明
第三步:驗資,獲得驗資報告
第四步:獲得行業專案審批,獲得許可證或批准證書***批准檔案***
第五步:申請設立登記,獲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第六步:申請稅務、海關、程式碼證等系列登記證,按發規在相應部門備案登記
內資有限責任公司註冊的法律特徵
照我國2006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具備如下法律特徵:
***一***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嚴格限制的。各國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的規定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為2人以上50人以下。
***三***有限責任公司是資合公司,但同時具有較強的人合因素。公司股東人數有限,一般相互認識,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轉讓受到一定限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須得到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四***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公司資本,不能發行股票。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是指由一個股東發起成立的特殊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