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大學生創業政策最新訊息

  受到近些年我國高等院校連年擴招的影響,大學生的就業形勢不容樂觀,寧夏大學生做創業現在出臺了什麼政策?可以享受的創業政策又是什麼呢?看完小編整理的寧夏大學生創業政策後你就會明白,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寧夏大學生及返鄉創業者可獲10萬擔保貸款

  寧夏為各類創業者放寬了創業政策,將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提高到10萬元。對於創業者扶持力度的加大,無疑加強了大家創業的熱情和信心。

  近日,自治區出臺了關於支援外出務工者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鼓勵外出務工者、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從僱工變老闆。對外出務工者等返鄉創業的人員,政策支援包括了貼息貸款、稅費減免、創業培訓、創業專案推薦等。對返鄉創業的外出務工者、大學生等,還放寬了創業條件。

  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給予最高額度1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最長期限兩年,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貼息;貸款期滿後可展期1年,展期不貼息。

  對返鄉創業人員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屬於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可按規定給予最高額度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給予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財政貼息。

  允許返鄉創業的外出務工者、大學生等,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在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登記為創業場所。

  未經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其他扶持政策

  在提升返鄉創業公共服務水平方面,會統籌考慮社會保障、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制度改革,將返鄉創業的外出務工者等人員納入公共服務範圍。做好社保關係轉移接續等工作,及時將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創業人員納入社會保障覆蓋範圍。

  寧夏大學生自主創業可享受多項優惠政策

  今年寧夏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享受財政資金扶持、稅收優惠、小額貸款、創業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扶持等優惠政策。

  除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創業園區***基地***建設資金、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創業培訓資金等外,自治區財政給予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420元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為1年。

  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或高校對年度內畢業的自主創業學生頒發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國家非限制行業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有意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政府出資為其提供規範的創業能力培訓。區政府還將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引領計劃,由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為其提供免費的創業指導,幫助其實現自主創業。

  寧夏創業最新政策:離崗創業保留3年人事關係

  近日從寧夏人社廳瞭解到:寧夏已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從創業平臺的孵化、小微企業准入環境的打造、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扶持等方面,營造更好的就業創業環境。

  《意見》鼓勵科研人員帶頭創業。對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營造寬鬆便捷的准入環境,全面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並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規費、服務收費。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叢集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

  在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方面,《意見》要求營造寬鬆便捷的准入環境,全面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並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規費、服務收費。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叢集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大幅減少投資專案前置審批,對保留的審批事項,規範審批行為,明確標準,縮短流程,限時辦結,推廣“一個視窗”受理、網上並聯審批等方式。

  《意見》中尤為引人注目的是,要求建立、完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有關政策,鼓勵科研人員帶頭創業。對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

  據悉,該《意見》是我區自2008年實施全民創業工作以來,推動就業與創業工作層次最高、涉及面最廣的一個綱領性檔案。

  寧夏:為就業創業發放“政策紅包”。

  面對經濟持續下行壓力和經濟轉型升級加速的背景,寧夏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真金白銀為就業創業發放“政策紅包”。

  打造一批創業示範基地

  《意見》要求借鑑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發展眾創空間。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頻網路、公共軟體等給予適當補貼,或通過盤活商業用房、閒置廠房等資源提供成本較低的場所,或利用原有的經批准建立的各類園區,建設創業基地,為創業者打造一批創業示範基地,並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

  對達到地級市示範性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標準的,由所在地級市給予每個孵化基地不低於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達到國家和自治區示範性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標準的,由自治區給予每個孵化基地1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和進城創業,發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依託現有各類園區等存量資源,整合建立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園。

  失業保險費率統一調整為2%

  在促進就業方面,《意見》將全區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現行規定的3%調整為2%。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不裁員或裁員低於全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按照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當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支援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可享財政貼息

  科技型小微企業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0%***以上,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

  對高校畢業生就業給予相應補貼

  應屆高校畢業生從事創業專案帶動就業,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給予6000元創業補貼。

  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約定服務期限的,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對國家助學貸款予以代償。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殘疾高校畢業生以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每人享受自治區財政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1000元。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的,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給予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落實完善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技師學院高階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享受高校畢業生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扶持就業困難人員創業就業

  對失業人員、低保人員、殘疾人等就業困難群體首次創辦個體、私營企業的,3年內免繳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並按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按照個人繳納部分的50%給予補貼。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並按城鎮職工標準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給予補貼;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可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繳納社會保險並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

  將創業貸款額度提至10萬元

  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予以貼息。

  實施更加積極的稅收優惠政策

  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範圍由失業1年以上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應屆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自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繳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依法享受地方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自主創業的納稅人,月銷售額、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免徵增值稅、營業稅。

  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對持有《就業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創業證》已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5200元定額標準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吸納退役士兵就業的,扣減限額提高至6000元。2017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不超過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