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創業孵化器優惠政策
上海做創業也是有一系列的創業優惠政策,關於創業孵化器的優惠政策是指什麼呢?最新的上號創業政策有哪些?小編為你帶來了“上海市創業優惠政策”的相關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海歸"創業的完美孵化器:上海留創園優惠政策
一、園區簡介
國家級上海交通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位於上海市徐家彙中心區域,共有孵化面積35000平方米,由上海交大科技園有限公司投資,委託上海慧谷高科技創業中心管理,園區被評為“國家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上海市國際企業孵化器基地”、“上海市級軟體產業基地***軟體園***”、“上海市最具活力的科技創業園”,是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徐匯園的主體園區。
二、重點產業
電子資訊、生物醫藥、新能源與節能、現代裝備與先進製造、新材料和軟體與動漫
三、引進物件
院士、千人計劃專家、高科技創業團隊
四、支援政策與服務
場地提供支援政策:上海市徐家彙中心地段,符合要求的入駐企業按照3.1元/天/㎡租賃辦公場地。
資金支援政策: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優先給予支援,同時積極爭取國家相關專項資金支援。
園區將協助企業進行企業資質認證和專案申報,組織入駐企業參加國家各類基金和專案的申報。
五、孵化器
上海交大金橋科技園孵化器是市級科技孵化器,由創業苗圃、綜合型科技孵化器、科技加速器和總部園區組成。科技孵化器和加速器在園區並存,有利於企業畢業後繼續在園區快速發展成長。
浙江秀洲慧谷科技創業中心位於上海交大嘉興科技園內,是公益性科技服務機構,2010年獲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中心目前擁有孵化面積4.2萬平方米,在孵企業87家。
上海新慧谷科技產業園位於閘北區滬太路799號,是經閘北區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綜合性科技產業園區,2011年被認定為上海市科技企業孵化器。
上海慧谷高科技創業中心成立於1999年5月,是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交通大學以及徐彙區人民政府聯合組建的社會公益性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機構。上海慧谷高科技創業中心立足於為科技企業技術創新創業提供全程服務,培育科技創業企業和企業家,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
上海最新最全的創業補貼政策
開辦手續費補貼
本市戶籍市民創業者創辦的創業組織,正常開展經營且創業者本人和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滿三個月的,給予創業組織每戶一次性2000元的開辦手續費補貼。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創業者創辦的創業組織帶動就業效果明顯的***每1人創業帶動6名及以上本市戶籍勞動者,下同***,享受同等補貼。
由畢業5年內的本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創辦的創業組織,正常開展經營且創業者本人和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滿三個月的,給予創業組織每戶一次性5000元的開辦手續費補貼。
由35週歲以下本區戶籍青年返鄉從事涉農領域創業,正常經營並帶動本市戶籍6人以上就業且繳納社會保險滿六個月的,給予創業組織每戶30000元的補貼。
創業貸款擔保
對確有資金困難的本市戶籍市民創業者提供創業貸款擔保,20萬以下的貸款免擔保,每筆貸款擔保的最高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創業貸款貼息
對申請上海市開業貸款和新區市民創業貸款,且在貸款期限內還清貸款本息或代償後還清本息的創業組織,按其吸納本區戶籍勞動力的人數及其穩定就業情況,給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3000元的貸款利息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其實際支付的銀行利息。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創業者創辦的創業組織帶動就業效果明顯的,享受同等補貼。
創業房租補貼
由本市戶籍市民創業者新創辦的創業組織,租賃符合條件的經營場地,開展合法經營,按其吸納本區戶籍勞動力的人數及其穩定就業情況,給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4500元的房租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其實際支付的租金總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創業者創辦的創業組織帶動就業效果明顯的,享受同等補貼。
由畢業5年內的本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創辦的創業組織,在創業園區、大學生創業基地或其他經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場所開展創業的,按其吸納本區戶籍勞動力的人數及穩定就業情況,給予每天每平方2.5元的房租補貼,享受補貼的面積人均最高10平方米,總計補貼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房租補貼最高不超過其實際支付的租金總額。
社會保險補貼
由市民創業者新創辦的創業組織***更名、更換法定代表人企業除外***,經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吸納本區戶籍勞動力就業,並按規定與從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以上的,按其吸納本區戶籍勞動力人數,在初創期內給予以上年度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企業承擔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單個組織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每個從業人員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月。
在創業園區、大學生創業基地或其他經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場所開展創業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創業者創辦的創業組織帶動就業效果明顯的,享受同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