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樣檢驗工作的基本流程
抽樣檢驗又稱抽樣檢查,是從一批產品中隨機抽取少量產品***樣本*** 進行檢驗,據以判斷該批產品是否合格的統計方法和理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1、目的
為加強食品監督管理,規範監督抽檢工作,保障食品的食品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監督程式》、《健康相關產品國家衛生監督抽檢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程式。
2、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本中心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部門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對本轄區範圍內的食品進行定期監督抽樣檢驗工作。
3、職責
3.l 中心主任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和協調。
3.2 收到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或上級部門制定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方案或計劃時,中心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立即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編制計劃,確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檢驗優先於其他檢測任務,並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3.3 衛生監測科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包括取樣送檢、資料分析彙總、結果評價及結果報送。
3.4 辦公室***質量管理科***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的質量控制等。
3.5 檢測科室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檢驗、檢測過程的質量監督、監測資料和分析結果的報送等。
3.6 辦公室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所需的物資和交通工具等的後勤保障工作。
3.7 本中心授權簽字人負責食品監督抽樣檢測報告的批准。
4 工作程式
4.1 採***抽***樣
4.1.1 取樣應由2名***含***以上食品食品抽樣人員參加,在執行抽樣任務時,抽樣人員應當向被抽樣者出示有效證件。抽樣前,須準備加蓋公章的《取樣記錄》和其他有關文書等。
4.1.2 抽樣操作應當規範,抽樣過程應當不影響所抽樣品的質量,抽樣應為同一批次的產品。
4.1.3抽樣後,抽樣人員應及時填寫《取樣記錄》。 將所抽樣品除一件樣品留樣處,其餘樣品用《專用封籤》按“送檢樣品”籤封。《專用封籤》和《取樣記錄》應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樣單位有關人員簽字,並加蓋抽樣單位和抽樣單位公章;被抽樣單位油菜有公章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4.1.4 抽樣數量就滿足以下檢驗的重量和數量要求,如確定為部分檢驗專案的,可根據實際檢驗需要量抽取。
4.2 樣品接收與檢驗
4.2.1 樣品室受理樣品時,收樣人員應當場查驗樣品的《專用超過計封籤》是否完整,核對《取樣記錄》內容與被抽樣品是否一致。核對後收樣人員應在《取樣記錄》上簽收,並應按照有關規定的儲存要求保管留樣。樣品管理按《樣品管理程式執行》。
4.2.2 樣品室按計量許認證管理體系要求將樣品送達檢測科室。
4.2.3 檢驗科室在檢驗前,再次核對《取樣記錄》內定與被抽樣品是否一致。並依據有關食品的檢驗標準對樣品進行檢驗,認真做好檢驗記錄。
4.2.4檢驗科應做好食品監督抽樣檢測過程的質量監督、檢測報告的繪製及稽核等,在規定期限內上報檢驗結果。樣品檢測按《檢測工作程式》執行;檢測資料處理按《資料控制程式》執行。
4.3 結果報告
結果報告《結果報告管理程式》執行。
4.4 資料分析彙總與結果評價
4.4.1衛生科負責食品監督抽樣結果的資料分析彙總與結果評價。
4.4.2 衛生科在食品監督抽樣結果分析與評價過程中發現食品監督抽樣結果有異常現象時,應及時向中心分管領導報告,由中心貧乏領導負責處理。
4.5 結果報送
衛生科負責食品監督抽樣結果材料的報送,在報送前須經中心分管領導稽核。
4.6 食品監督抽檢工作流程按食品監督抽檢工作流程圖***見附***執行。
5、支援性檔案
5.1 《檢測工作程式》
5.2 《合同評審程式》
5.3 《記錄和檔案管理程式》
5.4 《樣品管理程式》
5.5 《資料處理控制程式》
5.6 《檢驗報告管理程式》
5.7 《質量監督工作管理程式》
6、質量記錄
6.1 《委託檢驗協議書》
6.2 《檢驗樣品採***抽***樣單》
6.3 《檢測樣品流轉卡》
*** 《收樣、留樣登記表》
6.5 《樣品狀態標識》
6.6 《留樣樣品銷燬申報處理單》
抽樣檢驗方法
隨機抽樣
簡單隨機抽樣是指一批產品共有N件,如其中任意n件產品都有同樣
抽樣檢驗
的可能性被抽到,如抽獎時搖獎的方法就是一種簡單的隨機抽樣。簡單隨機抽樣時必須注意不能有意識抽好的或差的,也不能為了方便只抽表面擺放的或容易抽到的。
系統抽樣
系統抽樣是指每隔一定時間或一定編號進行,而每一次又是從一定時間間隔內生產出的產品或一段編號產品中任意抽取一個或幾個樣本的方法。這種方法主要用於無法知道總體的確切數量的場合,如每個班的確切產量,多見於流水生產線的產品抽樣。
分層抽樣
分層抽樣是指標對不同類產品有不同的加工裝置、不同的操作者、不同的操作方法時對其質量進行評估時的一種抽樣方法。在質量管理過程中,逐批驗收抽樣檢驗方案是最常見的抽樣方案。無論是在企業內或在企業外,供求雙方在進行交易時,對交付的產品驗收時,多數情況下驗收全數檢驗是不現實或者沒有必要的,往往經常要進行抽樣檢驗,以保證和確認產品的質量。驗收抽樣檢驗的具體做法通常是:從交驗的每批產品中隨機抽取預定樣本容量的產品專案,對照標準逐個檢驗樣本的效能。如果樣本中所含不合格品數不大於抽樣方案中規定的數目,則判定該批產品合格,即為合格批,予以接收;反之,則判定為不合格,拒絕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