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醫保卡餘額查詢

  2017年醫保卡使用方法幾乎人人都有,揚州醫保卡又有哪些新的訊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繳費4月1日啟動

  從市社保中心獲悉,市區2017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將於4月1日起全面啟動,集中登記繳費期與往年一致,為2017年4月1日—6月20日,參保繳費流程及繳費標準與上年度一致。

  今年繳費標準仍然按照老年居民個人繳300元、一般居民個人繳400元、少兒及新生兒個人繳80元的標準執行。持有有效的《揚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1級或2級***以及《特困職工證》的參保居民個人不繳費,但須在首次參保時或由繳費人員身份轉變為個人不繳費的特困居民身份時,持相關有效證件到戶籍所屬社群登記或變更,經區經辦機構確認;續保的由區經辦機構根據相關部門提供名單逐年比對提交。

  新申請參保居民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6週歲以下不需要提供***,前往戶籍所屬社群辦理申請、登記,經區級經辦機構確認後,憑身份證或戶口簿前往就近的江蘇銀行揚州分行營業網點繳納保費。在此期間出生的新生兒可由法定監護人持戶口簿和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前往戶籍所屬社群辦理當年度及新年度居民醫保申請、登記手續。已參保居民***續保人員***直接憑身份證或戶口簿前往就近的江蘇銀行揚州分行營業網點繳納保費。

  集中登記繳費期內完成參保手續並繳費到賬的,於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按照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在集中登記繳費期間出生的新生兒辦理當年度及新年度居民醫保申請、登記並兩年度均繳費到賬的,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按照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在集中登記繳費期後,因戶籍新增、戶籍新遷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繳費確有困難的,只要符合參保條件,均可申請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參保及繳費流程參照新參保居民執行。錯過集中登記繳費時間而補繳的續保人員從補繳費到賬次日起三個月後至當期醫保年度結束之日止為待遇享受期***因斷保辦理補繳續保手續的有效時間為當期醫保結算年度起始時間起半年內***;其餘人員從繳費到賬次日起一個月後至當期醫保年度結束之日止為待遇享受期。

  市社保中心提醒廣大居民,按期足額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切勿因錯過集中登記繳費時間而影響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