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範文3篇

  員工手冊旨在幫助員工更好地瞭解公司,向員工介紹公司背景、價值理念、人力資源政策和行政後勤規範等各類資訊。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範文,僅供參考。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範文一:

  一、致公司全體員工

  每次增添新人,我們都非常高興。首先要祝賀我們的新員工,經過嚴格篩選,你們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成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員。公司董事會向你們表示熱忱的歡迎,感謝你們選擇了公司,感謝你們將自己的青春年華和為事業奉獻的熱望託付給了公司。

  同時,感謝已經在公司工作的廣大員工。你們中的許多人,為了公司的發展,兢兢業業,犧牲了很多個人的東西。正是由於眾多公司人員的團結進取、忘我付出、艱苦拼搏,我們公司才有創業以來的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直至發展到今天這樣的規模。正因為如此,公司每次在制定重大的發展戰略時,每一位領導都非常審慎、凝重。因為我們都很清楚,員工選擇我們公司,就是對公司的信任,就是把對生活、對事業和對人生理想的追求託付給了公司。公司只有不斷髮展,才能為我們廣大員工提供一個施展才能、實現人生價值的舞臺,才能讓我們的員工找到自己理想的位置,獲得應有的報酬、榮譽和尊嚴。

  如果我們把企業比作一艘船,那麼這艘船上承載的,就是員工的利益和追求;這艘船最根本的驅動力,就是我們的全體員工。從公司層面來講,我們一直強調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強調為員工的發展提供機會,創造舞臺,並且已經開始著手建立一套科學公平的工作績效評價體系。通過建立動力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保障機制和選擇機制,達到人性化管理和理性化管理的完美結合。從另一個層面來講,企業與員工的關係是相互依存的:沒有全體員工的努力,企業就不可能持續發展;企業若不能持續發展,就不可能為員工提供發展的機會。我們將努力讓企業進一步發展,讓每一位員工都感到作為一個XX公司人的驕傲和自豪。同時,我們也要求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要時刻記住自己是一個XX公司人,你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代表著公司的形象,你的每一件工作都直接關係著企業的盛衰存亡。每一個XX公司人都應該積極維護我們公司那種充滿活力、健康向上、積極進取、富有使命感和責任感的企業形象。

  公司正在系統地進行經營變革,管理創新,重新整合我們的企業文化,每一位XX公司人都應當積極參與。只有參與才能更好理解,只有理解才能達致共識。公司的制度規範需要每個XX公司人自覺遵照執行。我們不能有任何違背公司利益***同樣也是員工利益***的言行,這也是一種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要求。我們大家都希望、也一定會看到,在全體員工的努力推動下,公司將一步步接近我們的目標,而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會在公司這個朝氣蓬勃、不斷進取的現代化企業中,迅速成長!

  過去的輝煌屬於大家,美好的明天讓我們共同去創造!

  二、公司簡介

  XX公司的性質和行業屬性。

  公司產學研概況。

  XX公司技術、銷售概況。

  XX公司擴大投資概況。

  三、企業文化

  企業宗旨:

  企業理念:

  管理理念:

  經營理念:

  質量理念:

  發展理念:

  企業吉祥物:

  四、組織架構

  略

  五、員工行為準則

  ***一***基本準則

  1、公司倡導“XX”的企業理念。

  2、全體員工的一切工作行為,都須以“XX”為準則。

  3、做每一件事、說每一句話之前,都應該先考慮一下是否符合我們企業的目標、宗旨和精神。

  4、每位公司員工都應該為公司的整體利益而進取和自律。

  ***二***職責許可權

  1、員工除本職日常工作外,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訊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2、員工未獲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任何獲取薪金的工作。

  3、每位員工的工作必須對上級和下級負責,無下級的員工對手中的產品或服務負責。

  4、員工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三***業務交往

  1、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酬金或回扣,否則將構成受賄。

  2、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取得不正當利益。

  3、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4、員工的直系親屬從事可能會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業務時,員工應向公司申報,並提出職務上的迴避。

  5、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絡活動中,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給予的回扣和佣金,應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以衝抵成本。個人侵吞的,以貪汙論處。

  6、員工在公司以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著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7、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絡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絡所需要的交際活動,尤其是涉及以下四點的,應謝絕參加:

  ***1***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

  ***2***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3***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4***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的活動。

  8、所有員工都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各種經營管理資訊,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及內部資料。機密檔案和資料不得擅自影印,未經特許,不得帶出公司。

  9、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檔案,以及其他未予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及相關資訊。

  10、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裝置、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11、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如交通工具、電子裝置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

  12、全體員工都有義務和權力對違反以上準則的行為向公司各級主管以至董事長投訴。

  13、接受投訴的部門和員工,應當為投訴人嚴格保密,並及時做出處理和答覆。

  六、員工行為規範

  共同行為

  1、每位公司員工都有義務、有責任遵守此行為規範。

  上班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和生產部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制定的上班時間執行。

  2、上班時,儀表以及衣著服飾應保持莊重、整潔、大方、得體。

  3、根據員工提供的個人資料統一製作工卡。員工在上班時間應佩戴工卡。

  4、上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離開公司外出,應向主管說明。

  5、請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工作區域進食或在非吸菸區吸菸,不高聲喧譁。

  6、使用電話應注意禮貌,語言要簡明扼要。

  禮貌待人

  1、禮貌待人是對企業職工的基本要求。

  2、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誠實,熱情友好,說話親切和藹,舉止穩重大方,處事禮貌謹慎。

  3、在任何地方,碰到領導、同事、熟人都要主動打招呼,要誠懇;走路靠右邊,遇見來客,要主動讓路;遇見來客詢問,要真誠接待,熱情引導。

  4、找領導、同事彙報、聯絡工作,應事前預約,輕聲敲門,熱情打招呼。

  5、交談中要尊重、耐心,眼睛看著對方,插話要在談話間斷時進行。講話要誠懇,表述清晰,表達明確,語言精煉,使對方明明白白。不吞吞吐吐、詞不達意。

  6、工作或生活當中與人意見存在分歧時,儘量剋制自己的情緒,尊重對方,擺事實講道理。不武斷,不爭吵,不惡語傷人。

  考勤與請假

  7、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如不能正常上班,需辦理請假手續。

  8、請假需填寫請假單***請病假需附醫院證明***,由部門主管簽署意見,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單應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9、如因急事、急病或暫時無法通知單位的,應在事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建議與溝通

  10、公司重視資訊溝通,強調資源共享,提倡用溝通來促進管理,融洽關係,增進理解。

  11、公司鼓勵員工相互間積極公開的溝通交流,反對任何不負責任的私下傳言和背後議論。

  12、如果員工認為問題不能得到解決,可依次向所在部門直接上司直至公司領導投訴。公司設立董事長信箱,以接受員工的合理化建議和書面投訴。本著對當事人負責的精神,原則上不受理匿名信件。

  13、作為公司的一員,員工有義務和責任主動向公司提出有關業務、生產、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4、請經常留意公告欄上的資訊。未經批准,禁止擅自張貼或更改公告欄上的通告。

  獎勵和處分

  15、公司積極提倡熱愛公司的行為,並將對以下行為予以獎勵:

  ***1***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

  ***2***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

  ***3***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的;

  ***4***為公司改進管理取得顯著成效的;

  ***5***建議得到公司重視並有直接或間接效益的。

  16、獎勵分為年度特別獎和不定期獎,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等。年度特別獎包括:

  ***1***董事長特別獎;

  ***2***管理成就獎;

  ***3***科技創新獎;

  ***4***敬業精神獎;

  ***5***合理化建議獎。

  17、有下列過失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認識態度等的不同,給予不同的處分或經濟處罰。

  A、嚴重過失:

  ***1***盜竊公司財物,濫用或蓄意破壞公司財產;

  ***2***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3***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較大的經濟損失;

  ***4***塗改帳單,偽造帳目欺騙公司;

  ***5***利用工作職權,收受他人金錢或實物,造成惡劣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

  ***6***嚴重違法亂紀受刑事處分;

  ***7***蓄意煽動員工鬧事或怠工;

  ***8***盜竊同事財物;

  ***9***在公司內從事破壞活動、窺探公司業務祕密或洩漏任何不利於公司的機密訊息。

  B、重大過失:

  ***1***未經公司許可,在外從事兼職工作;

  ***2***工作輕率或疏忽,導致嚴重損害員工身心健康和工作積極性;

  ***3***故意填報不正確的個人資料;

  ***4***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從事私人工作;

  ***5***不服從上司的命令或拒絕接受工作調派;

  ***6***塗改請假單,呈交偽造的醫院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檔案欺騙公司。

  C、一般過失:

  ***1***無故遲到、缺勤、曠工、早退;

  ***2***在工作時間內或當班時醉酒或行為不檢,例如嬉戲,互相追逐或喧譁吵鬧;

  ***3***在非吸菸區內吸菸,隨地吐痰;

  ***4***對上司或同事作出不禮貌之舉動;

  ***5***不向人力資源部報告有關個人資料的變動。

  18、對三種過失,除追究經濟損失外,將按照情節輕重做如下處理:

  嚴重過失:開除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重大過失:初犯——通報批評、書面檢討

  再犯——開除或辭退

  一般過失:初犯——口頭警告

  再犯——通報批評、書面檢討

  三犯——開除或辭退

  19、部門負責人在處理員工過失時,要本著實事求是、治病救人的原則,與當事員工一起分析過失的原因,並提出今後改正的方法。

  20、部門負責人在處分犯有過失的員工時,要作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提出一份精簡、準確的事實報告,由其上一級部門主管簽署處理意見。該報告的正本由人力資源部備案,副本由當事者本人儲存。

  21、對違紀現象的檢查和處理,由人力資源部按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予以實施;如有異議,由審計督查委員會複議確定。

  22、每一位員工,除必須遵守此行為規範外,還必須遵守企業制定的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七、部門主管以上員工行為規範

  基本準則

  1、部門主管以上員工對企業生產經營負有更大的責任,每一項職務行為和經營決策都將直接影響到上級、下級及企業整體,因此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責,對公司負責、對員工負責、對社會負責。

  2、各級主管應模範執行員工行為準則和行為規範,遵守社會公德,做到廉潔、公平、進取。言行與職務相一致,為員工樹立良好的榜樣。

  3、各級主管不僅在任職期間,而且在與公司約定的辭職後一定時間、範圍內,都不得利用任職期間所取得的公司資源和客戶資料,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對原任職企業構成直接競爭的業務。

  經營管理

  4、各級主管必須堅持依法經營,就本企業資產的完整與安全對公司全面負責。

  5、各級主管必須貫徹公司及其直接上級制定的經營方針,準確反映經營管理情況,及時提供資料報表,確保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經營任務。

  6、各級主管理解和執行上級職能部門的指示時,如認為該指示有明顯不當,有責任及時指出,並提出自己的建議;如建議未獲採納而執行上級指示最終造成損失時,責任由其作出指示的上級承擔。

  財務及考核管理

  7、各級主管必須親自指導和監督涉及自身工作範圍中的財務及考核事宜,並在其職權範圍內對本企業財務經營成果和考核狀況全面負責。

  8、各級主管必須遵守財經法規,遵從考核制度,完善本企業財務管理,提升考核體系。

  9、各級主管應將本企業所有財務活動置於公司財務部及直接上級的監督之下。禁止迴避監督,私設帳外帳、小金庫;禁止向公司外機構或個人出借資金、提供擔保、抵押或者其他財務承諾。

  10、各級主管不得私自利用公款進行股票投資或其它未經董事長批准的金融活動。

  人事管理

  11、企業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制定人事政策,決定對職員的錄用、晉升和獎懲。

  12、各級主管對其下屬員工負有指導培訓、考核監督以及準確評價的責任。

  13、各級主管應秉公處理各項人事調整,不得基於任何私人目的來處理下屬員工的錄用、晉升、獎懲等事項。

  監督監察

  14、各級主管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接受公司的監督。

  15、各級主管應主動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及其直接上級在職權範圍內進行的監督檢查。

  16、各級主管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時,應迅速向其直接上級和公司企管辦乃至董事長報告。

  ***1***員工人身遭受嚴重傷害,或者被司法機關拘傳、拘留、逮捕、收審或者採取其他刑事強制措施的;

  ***2***企業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

  ***3***企業被政府部門批評、處罰以及採取其他不利措施的;

  ***4***企業被傳媒曝光或者出現其他嚴重公關危機的;

  ***5***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嚴重勞動糾紛的;

  ***6***其他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重大意外事件。

  17、各級主管的行為規範執行情況,受全體公司員工的監督。全體員工也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各級主管當面提出或向上級部門反映責任人違反制度規範的錯誤行為。

  八、培訓考核發展

  培訓與發展

  1、公司以向全體員工提供理想之終身職業為己任。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除以勤奮的工作獲得薪酬及其它福利以外,還可以享有相應的培訓及晉升的機會。

  2、公司將適時地為員工提供培訓機會,通過一系列與工作實際相結合的培訓,來協助員工規劃未來的發展。

  3、新員工入職培訓

  為儘快熟悉環境、開展業務,新加入公司的員工必須履行入職手續。通過入職手續瞭解公司概況、經營理念、管理模式、XX公司人應有的職業道德、社會責任感以及其他內容。

  4、在職培訓

  在工作過程中,為使員工具備完成工作所需的知識、技能、態度,公司將開展一系列的培訓課程。

  5、晉級培訓

  員工在晉升為上一級職務之前,需要參加晉級培訓,學習企業管理的基礎知識,以轉換角色,擔當起管理責任。

  6、專項短期培訓

  為使中高層管理人員開拓思維,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時也為了加強企業內外交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機,選送中高階管理人員到有關專門機構、企業選擇專業課程進行短期培訓。

  7、業務培訓

  ***1***公司除安排各級主管參加各類培訓外,還將不定期地為各業務崗位的員工安排相關專業的業務培訓。

  ***2***公司會在不同範圍內組織交流,具體形式包括實地考察、專題研討等,以便將成果提煉推廣,實現資源共享。

  8、專題講座

  公司將在不同時期根據不同業務的發展需求,邀請公司內外的專業人士就業務、管理的最新動態以及研究成果舉行專題講座,以不斷吸收新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綜合管理及業務水平。

  雙向交流

  9、為增強工作實感,公司的管理人員有可能被指定到一線生產崗位去學習鍛鍊1—2個月。

  10、生產崗位負責人員,也有可能被指定到公司相應職能部門工作1一2個月,以便總結提煉豐富的實際操作經驗,以利於在公司範圍內形成廣泛交流,同時進一步系統瞭解公司的整體運作。

  進修

  11、公司除舉辦各種培訓班來提高員工素質外,在有利於工作的前提下,鼓勵員工到大專院校或專業培訓單位進修學習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形式包括脫產進修和業餘進修等。

  12、參加各類形式的學習後,將結業***畢業***證、成績單及學籍檔案材料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並作為調配、選拔及任免的參考依據。

  13、脫產進修的申請條件:在公司服務滿兩年以上。

  14、脫產進修的審批程式:

  ***1***個人提出書面申請;

  ***2***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根據申請內容和工作需求籤署意見,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學習內容,簽署意見後,報董事長審批;

  ***3***獲得批准後與公司簽署進修協議。

  15、脫產進修獲批准後的有關待遇:

  ***1***保留職務,逾期不歸,視為自動離職;

  ***2***進修期間的薪資及福利待遇,按照《進修協議》執行;

  ***3***脫產進修半年以上,進修期間原則上不予晉升職務和調整薪金;

  ***4***在進修結束後,憑結業***畢業***證,學習內容和學習成績報人力資源部稽核,報董事長審批,學員可根據學習成績領取一定的進修資助。

  16、業餘進修***包括攻讀學位、上崗培訓、職稱及其他資格證書考試、培訓等***申報程式:

  ***1***個人提出書面申請;

  ***2***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根據申請內容和工作需求籤署意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學習或培訓內容,報董事長審批。獲得批准後,與公司簽署進修協議。

  17、業餘進修獲批准後的有關待遇:在進修結束後憑結業***畢業***證、資格證書等,經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其學習成績後,經董事長批准,可報銷一定的進修費用。

  考核評價

  18、為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進行改進和提高,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年將根據公司的目標和任務,對各部門的負責人和員工進行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將被鑑定為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五個等級。

  19、考核結果將與薪酬和職務升遷機會等相結合,並與年終獎金掛鉤。凡被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級者將失去加薪、晉升和評獎機會,並將被要求參加崗位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經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後仍連續兩次被評為“不稱職”者將有可能被公司辭退或要求下崗。

  內部調動

  20、工作調動將有利於發揮員工的潛質,如有需要,公司將可能根據員工能力和工作表現,調至公司內合適的部門及崗位工作。

  21、公司內部調動是一種組織行為,必須經過正式批准正當手續。任何私人之間進行協議調動都是不允許的,違者將作自動離職處理。晉升機制

  22、公司鼓勵員工敬業、協同、創新,併為工作敬業、進取創新、業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提供晉升和發展的機會。

  23、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在“良好”以上或三年考核結果在“稱職”以上,將有機會獲得晉升,薪酬亦會相應增加。

  九、入公司指引

  報到程式

  1、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到錄用部門報到。報到程式包括:

  ***1***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登記手續,領取考勤卡、工作用品和資料等;

  ***2***與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2、加入公司時,員工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身份證、相關學歷證明原件和免冠近照,特殊工種同時出具相關上崗證,並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

  3、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3***婚姻狀況;

  ***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絡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4、公司保留審查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一經核實,公司保留開除的權力。

  員工體檢

  5、凡被聘的員工,須經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員工體檢,遵循職業病防治規範。對因病無法勝任崗位者,公司有權視其病情勸其停職治療或調換工作崗位。

  試用與轉正

  6、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依據。試用開始時,人力資源部和所在部門主管有責任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新進員工瞭解公司有關規章和規範。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具體工作崗位、領取工作用品、使用工作裝置、用餐等等,儘可諮詢本部門負責人。

  7、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試用期結束時間將會被順延;原則上請假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如超假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8、在此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申請,並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試用期員工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將會終止試用,解除勞動合同。

  9、試用期滿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出具是否錄用的意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全員勞動合同制

  10、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薪 金

  11、員工薪金由基本工資、考核工資、補貼等。

  12、公司將根據員工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確定工作崗位,並按工作崗位確定薪金級別。

  13、具體標準按公司《工資管理辦法》精神執行。

  福 利

  14、公司將按照員工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15、休息日

  休息日按各部門工作需要進行安排。

  16、其它假期***婚假、喪假、病假、事假***

  ***1***公司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向直屬部門負責人請婚假,經人力資源部核實,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按X元/天計算。

  ***2***員工領取結婚證後,須於半年內申請有薪婚假,否則會喪失享有該假期的權力。

  ***3***喪假需本人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給予三天有薪喪假,按X元/天計算。

  ***4***其它假期需經部門主管同意核准後,人力資源部保留核查的權力。

  17、宿舍與飯堂管理

  員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宿舍和用膳,但必須遵守《宿舍管理規定》和《食堂管理規定》。

  18、傷殘

  ***1***凡因工受傷,公司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員工因工受傷應立即送往公司指定的醫院治療,同時填寫《工傷事故報告表》報企管辦。

  ***3***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可改調其它部門工作的,將被解除勞動合同。

  19、公司員工有機會參加公司為全體員工舉辦各類活動。

  辭職與辭退

  20、公司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辭職與辭退手續。

  21、辭職獲批准或收到辭退通知後,當事人應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辭***職申請表》,辦理離職手續。

  ***1***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公司有關資料、檔案、工作用品及其它公物;

  ***2***退還所借公司公款;

  ***3***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向企管辦辦理退房手續;

  ***4***如工作期限未滿合同規定,則須按合同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如培訓費用等。

  22、從公司離職後,若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將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時起計。

  23、員工離職前,公司人力資源部可安排面談。

  24、各級主管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時,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本手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訂。

  XX公司

  XX年X月

  特別提示

  員工對本手冊有儲存的義務,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員工對手冊內容的理解。

  如儲存並認真遵從本手冊各項規定,員工將獲得一定的褒獎。

  XX公司

  XX年X月

  XX公司:

  本人自願加入XX公司。

  本人在收到本手冊後,將在一週內完成對本手冊的閱讀理解,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如有疑問,將及時諮詢直接主管或人力資源部。

  簽收人簽字:

  主管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範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 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 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 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 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稽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 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 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 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 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式辦理:

  一、 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 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 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 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 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檔案:

  一、 居民身份證;

  二、 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 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 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影印件;

  五、 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 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 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 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檔案。

  第九條 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脫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脫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衛、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 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 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 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 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體或資料資料者;

  四、 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 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 9:00-12:30 13:30-18:00

  週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 鍾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 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說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 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 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 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檔案;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 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 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 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檔案。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 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稽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 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 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衛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 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 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 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 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 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 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 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 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物件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 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 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 員工之住址;

  2、 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 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 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絡人。

  第三十七條 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檔案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 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 員工須遵守安全衛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 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裝置。

  第七章 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 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 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說笑。

  第四十三條 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條 員工對上級說話謙遜有禮,言語保持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 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條 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七條 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 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 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 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訊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 兼職

  1、 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 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資訊,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 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 員工對外業務聯絡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汙論。

  第五十七條 交際應酬

  1、 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著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 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絡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絡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 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檔案,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

  3、 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洩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 保護公司資產

  1、 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裝置、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 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膝上型電腦、通訊裝置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 禁忌事項

  一、洩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菸地區吸菸、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檔案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叢集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著汙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臥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著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 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 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 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 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 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 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 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 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情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 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 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 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 獎懲

  第六十八條 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 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 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 申戒、 警告:

  2、 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 降級:

  第六十九條 獎懲關係:

  一、 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 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 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 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 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 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 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 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三、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境衛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檔案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菸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間內喧譁 、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責任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洩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內容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檔案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檔案、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 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裝置、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提供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 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 賀儀 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 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務10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 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 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 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 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檔案、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 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 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 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 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 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 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 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 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菸區吸菸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 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 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 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 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 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 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 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 公司為裁減冗員而解聘;

  五、 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 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 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檔案,或捏造謊報者;

  2、 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 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 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 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 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 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毒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 故意公告、洩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檔案、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9、 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援、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 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 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 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 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14、 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叢集眾、公開演說、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 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 在禁菸區域隨處吸菸或動火者;

  16、 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17、 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 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 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20、 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21、 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22、 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 上班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24、 提供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 按照業務管理規定符合解僱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 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 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 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 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 合同期滿;

  3、 員工本人死亡。

  三、 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說明。

  第九十四條 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 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 資遣

  第九十六條 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冗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 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 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 合理化建議及申訴制度

  一、 意見調查

  公司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通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建議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考慮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 申訴程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式選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必須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物件。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情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可以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責任人或責任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通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可以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 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和培養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達到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閱歷要求。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 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 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 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儲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範文三:

  員工手冊

  前言

  歡迎您加入××××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於一九九七年,乃××××公司之屬下企業,主要製造銷售各類漆包線產品。

  真誠期望您以成為“×××”一員而引以為榮,發揮自己最大的工作潛能,更期望公司與您會有一個長久又互利的合作,務求公司與員工的共同利益達到最大的交集,“×××”將與您共同成長。

  《員工守則》是員工工作的指導書,幫助你更快地瞭解“×××”,明確自己的基本責任、義務和權利。熟悉並遵從《員工守則》的要求和規定,不僅是“臺一”發展所必需的,也是個人成長所必需的。你所承擔的義務和貢獻我們事業成功的關鍵,亦是未來至勝的契機。

  ───── 與“×××”員工共勉!

  總經理:__________

  第一章 組織架構 ***略***

  第二章 聘用制度

  1. 招募

  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募。

  1.1 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1.2 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1.3 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2. 甄選 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並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3. 錄用手續

  3.1 員工任用由人事課發出錄取通知書,憑通知到人事單位報到辦理手續,並繳驗下列證件資料:

  3.1.1 錄用通知書;

  3.1.2 居民身份證;

  3.1.3 最高學歷證書原件;

  3.1.4 資歷、資格證書***或上崗證***;

  3.1.5 體檢合格證明***區以上醫院血液肝功能體驗證明***;

  3.1.6 非本市戶口需攜帶外出就業證明、未婚證***計生證***;

  3.1.7 一寸相片三張。

  3.2 填寫《人事資料卡》,它將記錄你在“×××”的成長過程。

  3.3 人事單位會告知你有關公司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屬部門的主管上司,發給《員工手冊》及《安全手冊》,並與你簽定《試用同意書》和《保證書規約》

  4. 試用 辦妥以上入職手續後,你將接受至少三個月的試用期,在這期間你會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導及接受崗位培訓,試用期內決定你是否適合這份工作。在此期間,你的上司會對你作出評估,必要時可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延長或縮短試用期或者辭退。

  5. 正式任用

  5.1 員工經試用合格,公司將以書面形式與員工確認僱傭關係。

  5.2 員工入職提供之證明檔案必須真實,如發現有虛假隱瞞將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甚至開除。

  5.3 員工如有以下變更事項應在一個月內呈報人事單位。

  5.3.1 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及婚姻狀況。

  5.3.2 遇緊急事故聯絡人。

  5.3.3 現時參加的學習課程***學歷證明***、現時參加的專業性團體。

  第三章 工作規則

  1、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每天的工作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 因生產製造程式之連續性,員工擔任輪班或特別勤務之上下班及休息時間,依實際所需訂之。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2. 超時工作

  2.1 員工經批准加班者,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2.2 員工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不另支給加班工資,專案核准者例之。

  2.3 加班工資按下列情況計算:

  2.3.1 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150%

  2.3.2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200%

  2.3.3 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300%

  2.3.4 小時工資率=月基本工資 ÷ 21.5 ÷8

  3. 考勤制度

  3.1 員工必須認真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離崗位。

  3.2 公司實行打卡制度,除副處長以上級別和經總經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必須在上下班打卡,人事單位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核定考勤的依據。

  3.3 員工應保持卡面清潔,委託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屬實者,該日以曠職論,並予以懲處。

  3.4 員工於上班時間內,因公務需處出者,應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直屬單位主管許可方可外出,未按規定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論。

  3.5 公司允許員工按實際需要申請病假、事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請假應事先填妥請假卡,並附上相關證明檔案,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向部門主管報備,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3.6 員工發生漏打、錯打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打卡,在當天或次日內應由部門主管或人事單位簽名更正。

  3.7 遲到、早退

  3.7.1 員工於規定上班時間後三十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於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內提早打卡者為早退。超過上述時間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計算。

  3.7.2 員工每月上班遲到十分鐘內,次數不超過二次者或連續三個月累計次數不超過三次者***含***不予計算遲到扣薪,但列入年終績效考核,超過者按前款遲到或早退處理。

  3.7.3 員工遲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鐘為扣薪計算單位,未滿者以三十分鐘計算。

  3.8 曠工

  3.8.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

  3.8.2 曠工以四小時為扣薪計算單位,並按日薪三倍扣罰。

  3.8.3 年度內曠工累計三天***含***以上或連續曠工三天者,作辭退處理。

  4. 廠證管理

  4.1 廠證是員工進出廠區的證件,進入或逗留在廠內,必須按規定佩戴在制服左上方規定的位置。

  4.2 沒有廠證者,保安員有權拒絕其入廠或要求登記後方可放行。

  4.3 凡有損壞或遺失廠證應書面說明經過向總務處並申請補發,並隨交工本費;年累計二次***含***以上者,人事單位視情節給予警告處分。

  4.4 使用他人廠證或偽造廠證者,一經查實,使用者、偽造塗改者均以嚴肅懲處,甚至辭退。

  4.5 員工離職時,必須將廠證交回總務處。

  5. 工作制服

  5.1 每位員工均獲發完整的工作制服。

  5.2 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員工在工作時必須穿著並保持整潔得體。

  5.3 如有破損或遺失,必須儘快補領。除制服自然破損外,其他須照價賠償。

  5.4 所有公司制服,員工離職時必須全部交回公司

  。 6. 其它配備

  6.1 為使員工能順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實際需要的配備給員工使用,包括勞動保護用品、工具和文具等。

  6.2 員工因不小心令配備物品有所遺失或人為性的損壞,在補領時,公司會要求照價賠償。

  6.3 除自然損耗外,員工在離職時必須把所有的配備必須交回公司。

  7. 工作守則

  7.1 公司有根據生產需要而調配員工工作崗位權利。

  7.2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7.3 工作期間,必須忠於職守,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打瞌睡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7.4 積極主動工作,提高品質,增進效率,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怠工、停工。

  7.5 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嚴禁互相打鬥或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

  7.6 關心公司,注意維護公司形象,為公司的利益積極出謀獻策;發現有損於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為,要敢於批評糾正。

  7.7 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亂倒剩飯、菜等。

  7.8 對來訪人員應熱情有禮、語言得體,嚴禁汙言穢語。

  7.9 愛護公物,不得盜竊或故意毀壞公司的財物,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

  7.10 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人離關電關水,嚴禁公物私用。

  8. 獎勵制度 員工獎勵分為表揚、記功、記大功、晉級四種,但得酌情並用。

  8.1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表揚。

  8.1.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任務者。

  8.1.2 維護團體榮譽,有具體事蹟者。

  8.1.3 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蹟者。

  8.1.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

  8.2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記功。

  8.2.1 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具成效者。

  8.2.2 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成效者。

  8.2.3 遇有災變,勇於負責,並處置得當者。

  8.2.4 舉出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8.2.5 具有其他較大功績,足以表揚者。

  8.3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記大功。

  8.3.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損害者。

  8.3.2 維護工廠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實際功績者。

  8.3.3 維護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

  8.3.4 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其他員工之表率者。

  8.4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晉級。

  8.4.1 研究發明方面,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8.4.2 服務滿5年者,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過以上之處分者。

  8.4.3 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8.4.4 具有其他特殊功績者。

  9. 紀律處分 本公司員工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解僱四種。

  9.1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警告。

  9.1.1 在工作時間談天、嘻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9.1.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

  9.1.3 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9.1.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者。

  9.1.5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9.1.6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9.1.7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者。

  9.1.8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證者。

  9.1.9 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保安員或管理人員查詢者。

  9.1.10 破壞環境衛生者。

  9.2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過。

  9.2.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9.2.2 因疏忽導致機器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者。

  9.2.3 在工作場所喧譁、嘻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9.2.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9.2.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者。

  9.2.6 在禁菸區吸菸者。

  9.2.7 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者。

  9.2.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9.2.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9.2.10 塗改工咭,代替他人打咭或接受他人打咭者。

  9.3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大過。

  9.3.1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3.2 洩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者。

  9.3.3 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9.3.4 遺失經管之重要檔案、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9.3.5 撕毀公文或公共檔案者。

  9.3.6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3.7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9.3.8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9.3.9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9.3.10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9.4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解僱。

  9.4.1 偷竊同仁或公有財物者。

  9.4.2 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者。

  9.4.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9.8.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者。

  9.8.5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者,故意洩漏技術、營業之祕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9.8.6 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9.8.7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

  9.8.8 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的。

  9.8.9 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者。

  9.8.10 在廠區範圍內賭博者。

  9.8.11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以致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9.8.12 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者。

  9.8.13 值班人員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擅自不到崗者。

  9.8.14 在禁菸區內吸菸或引火者。

  9.8.15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者。

  9.8.16 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9.8.17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者。

  9.8.18 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者。

  9.8.19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者。

  10. 員工投訴

  10.1 員工有投訴權利,如果員工對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滿之處,可向其直屬部門經理投訴,如仍不滿意答覆或不願由直屬上司處理,可越級向公司有關部門投訴。倘員工選擇書面方式,須註明姓名及部門,以示誠意。所有投訴將保密處理。

  10.2 如發現本公司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報告,公司有責任保護揭發人的合法權益。

  11. 員工離職

  11.1 員工因故辭職,應於一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職員或未簽定合同者應於一周前提出書面申請。

  11.2 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直屬主管申報核准作辭退處理。

  11.3 員工合乎退休條件時得自動申請或命令退休。

  11.4 員工獲准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依人事課所發《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11.5 員工離職俚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承擔法律責任。

  11.6 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由人事單位辦理合同終止、退保、結算工資手續。

  11.7 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11.8 在通知期內,如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12. 保密規定 在未得公司書面同意前,員工不得洩露公司有關策略、研究、財務及其他機密資料予外界人士或與此等資料無關的員工。如違反規定立即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並按照有關法例予以追究,此項限制在員工離職後仍然有效。

  13.績效考核

  13.1 公司會不定期對員工進行考核,並作為該年度工作績效之依據。

  13.2 公司就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遷調配,培訓需要和每年 薪酬調整的依據。

  14.員工培訓 公司將為員工制定、實施及完善培訓計劃,並密切跟蹤培訓的結果,以配合公司業務的擴充套件。

  第四章 員工薪酬

  1、薪資構成

  薪資體系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和獎金三部分。

  1、1基本工資 依據政府相關法規及本地區生活費用、物價水平等因素而定,是員工每月工資收入的基本部分。

  1、2津貼

  1.2.1 職能津貼:為提升專門職位人員之專業素質而設的津貼,系評核擔任職務所應具備的能力,包括專業知識、經驗及開展工作時所必需的綜合技能而定。

  1.2.2 職務津貼:對擔任主管職務或專門職務人員,依各自擔任職務責任大小、重要程度等因素給予津貼。

  1.2.3 特別津貼:對具備特殊專業技能或工作能力特別績優者所發放的津貼,本項津貼不超過薪資總額的10%。

  1.2.4 作業津貼:依據員工的工作性質、難易程度、工作環境及產品質量要求等要素給予。

  1.2.5 加班津貼:凡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者,依照相關規定給付加班費。

  1.2.6 輪班津貼:對輪班擔任中班及夜班工作的工員發給本項補貼。

  1.2.7 其他津貼:因特殊或臨時因素,經專案核准而產生的津貼。

  1、3獎金

  1.3.1 全勤獎金:為鼓勵員工的敬業精神,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或公假外,沒有請假、曠職、遲到、早退記錄的職工,發給當月全勤獎金60元。

  1.3.2 業務獎金:業務人員以營業額為基礎,考慮附加價值、費用控管、收款管理、庫存控制等因素計算出標準而給予的獎金。

  1.3.3 生產獎金:以生產績效達成率及品質管理績效等評等因素計算出標準而給予的獎金。

  1.3.4 其它獎金:因特殊或臨時因素,經專案核准而產生的獎金。

  2. 工資計算

  2.1 標準工資:職工工資計算以月工資制有基準,標準工資計算式為: 主管職=基本工資+職能津貼+職務津貼+全勤獎金 職 員=基本工資+職能津貼+職務津貼+全勤獎金 工員=基本工資+作業津貼+加班津貼+全勤獎金+生產獎金 2.2 工資計算及給付:

  2.2.1 工資計算期間為前一個月的1日至該月底,於該月的1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資日為休假日時,則延長於次一工作日發放。

  2.2.2 在工資計算期間,中途任用、離職或退職時的工資,按當月實際工作日對月標準工作日所佔比例計算,每月標準工作日數為21.5天。

  2.2.3 下列專案從工資中扣除: 個人所得稅、勞工社會保險費、依政府法令或公司相關規定應做的扣除。

  2.2.4 職工工資經扣除8.4所述金額後,直接匯入指定的金融機構的個別職工帳戶。

  3. 薪資調整

  3.1 固定調薪

  3.1.1 公司視年度生產目標、營運目標達成率,並考慮員工的年度考績、貢獻程度等多項評核要素後,於每年一月份實施固定調薪。

  3.1.2 固定調薪專案包括基本工資及職能津貼。

  3.1.3 基本工資視物價水平的變化、勞動市場供需趨勢、本地社會平均工資、社會最低工資的變化加以調整。

  3.1.4 職能津貼依個人年功增長,原則上每年提高一級。

  3.2 升等加薪

  3.2.1 凡職務晉升者,依照各級制定的標準實施升等,其薪資級數按原級下降至2-4級。

  3.2.2 員工升等後的工資,就調升之當月起開始支付調整後的工資。

  第五章 員工福利

  1. 所有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法定假日,薪資照發。

  1.1 元旦

  一天

  1.2 春節

  三天

  1.3 國際勞動節

  一天

  1.4 國慶節

  二天

  1.5 其他由政府明令指定休假日

  2. 有薪年假

  2.1 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皆可享有七天有薪年假,而後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則增加一天年假,最多增至十四天。

  2.2 年假可以分多次使用,但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於休假日前三天提出申請。

  2.3 員工每年年假應在當年度使用,否則該年度未使用的年假將視自動放棄。如因工作需要無法於當年度休假時,須先經核准後得以在次年度補假或以薪資補給。

  3. 公假 員工於下列規定者,憑有效證明給予公假,公假期間薪資照給。

  3.1 履行公民之權利與義務;

  3.2 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之日,依實際需要日數給予。

  4. 婚假

  4.1 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和有關證明給予婚假三天。

  4.2 符合國家晚婚規定者***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憑結婚證和有關證明另增假十天。

  5. 產假

  5.1 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而分娩的女員工,可享受有薪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5.2 女員工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上***按國家有關規定增加有薪假15天。

  5.3 女職工生育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6. 獨生子女優待假 女員工只生一個孩子,在產後一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按國家和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可另加有薪假35天。

  7. 計劃生育假 女員工經醫院證明已做人工流產、絕育者,給假十四天,上環給假三天。

  8. 護理假 符合婚姻法結婚的男員工,其妻子生孩子時可享受有薪護理假10天。

  9. 慰唁假

  9.1 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喪亡者,給喪假三天,薪資照給。

  9.2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喪亡者,給喪假一天,薪資照給。

  10.工傷假

  10.1 員工因執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

  10.2 員工因工負傷的醫療、生活費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病假

  11.1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憑區級或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證明申請病假。

  11.2 病假待遇

  在公司服務工齡

  病假工資

  少於兩年

  基本工資×45%

  滿二年少於四年

  基本工資× 50%

  滿四年少於六年

  基本工資×60%

  滿六年少於八年

  基本工資×70%

  滿六年少於十一年

  基本工資×80%

  滿八年或以上

  基本工資×90%

  11.3 員工非因工受傷或患病的醫療期限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4 患有傳染病或連續病假超過一個月的員工病逾返工時須持有由公司指定的醫院或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

  12.事假

  12.1 凡因事無法上班者,得依規定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給薪資。

  12、2 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十日,超過日數者,均以曠工論處。

  13.全勤獎 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或公假外,無請假、曠職、早退記錄的員工,每人每月可獲全勤獎金60元。

  14.免費膳食 公司自設飯堂為員工免費提供中餐、晚餐,員工用餐時須遵守飯堂的有關規定。

  15.住宿

  15.1 員工辦妥入廠手續後,凡須有公司解決住宿者,可到總務處申請統一安排宿舍。

  15.2 入住者應遵守有關宿舍管理規定,否則將取消住宿資格。

  16.保險 公司將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為員工購買社會勞動保險。

  第六章 附則

  對本手冊如有任何疑問,請諮詢你的部門主管或人事單位,務求公司與大家能有一個共識。

  本手冊所陳述的各項條則是你與臺一銅業***廣州***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

  公司將根據國家及不斷更新的法律的法規隨時對本手冊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並隨時通過檔案、公告告訴你所更改的內容。

  至“×××”公司

  本人為下列簽署人,我承收×××××***廣州***有限公司所派發之《員工手冊》,本人已明白該《守則》之內容,並願接受。本人願恪守《守則》作為被僱用的前提條件。

  簽署人:_____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