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通告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出行安全,市教育局、安監局、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開展安全出行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將有關事項進行通告。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內容,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範文一

  瀘水縣人民政府關於雨天注意出行安全的通告

  廣大人民群眾:

  由於受南支波動影響,4月份以來,我縣連續出現大範圍強降雨,並伴有短時雷雨大風,導致泥石流、塌方、滑坡等地質災害頻發,嚴重威脅到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在積極組織相關部門搶險保通的同時,督促道路交通及公路管理部門進一步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力度,並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鄉***鎮***、各部門做好暴雨洪澇災害防範減災救災工作。但受極端天氣的影響,安全隱患依然十分突出,各類自然災害頻發,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全縣境內工礦商貿企業的正常生產。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出行,現將相關注意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次降雨持續時間較長,請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前事先留意權威媒體及有關部門釋出的天氣預報和路況資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出行時間。

  二、請廣大人民群眾雨天出行儘量選擇公共交通方式,減少自駕出行,確保出行安全。

  三、全縣境內道路彎多、坡陡、路窄,加之雨天行車視線受限,請廣大駕駛員根據路況儘量減速慢行,保持安全車距,行經彎道、坡路前注意觀察。

  四、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請駕駛員注意觀察交通警告標誌。如遇有塌方、泥石流的路段謹慎通行,最好採取繞行措施,不要盲目強行。

  五、如在行駛過程中突遇雷暴天氣,請就近選擇安全區域避險,並時刻觀察周邊山體和道路等有無異常,做好應急避險轉移準備。

  六、由於夜間行車難以全面觀察道路周邊及通行情況,極易發生安全事故,且不利於應急搶險工作的開展,請廣大群眾儘量避免或減少夜間出行。

  七、請司乘人員及廣大人民群眾務必服從交警、路政及道路搶通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違反《通告》強行通行或不聽勸阻、影響搶險工作或造成其他影響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瀘水縣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4日

  範文二

  尊敬的業主/住戶 :

  您好!廣東氣象臺31日08時30分已啟動颱風三級紅色預警:強颱風“妮妲”今天已鑽入我國南海東北部海面,逐漸逼近,預計於8月2日早晨到中午登陸我省,登入時強度為強颱風級***38~45米/秒***。

  受“妮妲”及其外圍雲系的影響,據氣象臺預報:8月1日夜間-3日,珠三角將有暴雨到大暴雨區域性大暴雨,粵東、粵西有區域性大暴雨,沿海海面風力可達10級~12級,珠三角附近及區域性地區雨量累計250~300毫米。另外,我區將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降水過程,降雨主要時段集中在1日夜間至2日夜間,現我司在此溫馨提示如下內容:

  1、“妮妲”登陸我省後將出現強雷雨天氣,請您根據實際情況減少外出。

  2、颱風伴隨雨水,會引起地面返潮溼滑***特別是瓷磚地面***,請您照顧好您的家人,出行時最好穿上防滑性好的鞋子,避免因滑倒而發生意外。

  3、駕車外出時,一定要減速慢行,小心行駛,不要在強風影響區域開車。

  4、請勿將您的愛車停放在地勢低窪的地方,儘量往高處停放。停車處要注意高空落物、廣告牌旁、樹木旁等危險區域。

  5、出門時關好門、鎖好窗,以免雨水飄入室內。

  6、請勿在陽臺上放置花盆、或者其他擱置物,以免風大,造成安全事故發生。

  7、如遇雷雨天氣,應及時將正在運轉的家用電器關閉,並拔出插頭;如果不慎家中進水,應立即切斷電源。

  煩請廣大業戶留意最新天氣預報資訊,提前做好防風、防雷、防雨水準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此致華南碧桂園全體業主

  華南碧桂園物業服務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範文三

  關於開展學生安全出行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通告

  今年來,我市先後發生3起涉及學生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慘痛後果。為預防和減少學生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學生出行安全,市教育局、安監局、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聯合在全市開展學生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集中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本學期結束。

  集中整治內容:

  ***一***嚴禁學生駕駛五類車輛

  1.嚴禁無證駕駛摩托車;

  2.嚴禁駕駛超標電動車;

  3.嚴禁騎行“死飛”自行車;

  4.嚴禁未滿12週歲騎自行車;

  5.嚴禁未滿16週歲騎電動自行車。

  ***二***嚴禁學生搭乘六類車輛

  1.嚴禁搭乘超員摩托車;

  2.嚴禁搭乘非法接送學生車輛;

  3.嚴禁搭乘低速貨車;

  4.嚴禁搭乘拖拉機;

  5.嚴禁搭乘超載車輛;

  6.嚴禁搭乘拼裝、改裝三輪機動車。

  ***三***嚴禁學生實施3種危險行為

  1.嚴禁未戴安全頭盔乘坐摩托車;

  2.嚴禁在道路上嬉戲打鬧;

  3.嚴禁跨越路中隔離護欄。

  ***四***嚴禁家長及社會公眾實施4種危險行為

  1.嚴禁將機動車交由無證學生駕駛;

  2.嚴禁駕駛摩托車超員搭載學生;

  3.嚴禁非法集中接送學生;

  4.嚴禁駕駛低速貨車、拖拉機、三輪機動車和無牌、報廢、拼裝等隱患車輛接送學生。

  集中整治措施

  1.學生實施交通違法行為被查處的,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從嚴處理,並抄告學校、責令家長加強其教育監管;

  2.學校和教師疏於教育管理,引發涉及學生嚴重交通事故的,將開展責任倒查,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3.家長和社會公眾違反上述嚴禁事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安監局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