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狗進入校園的通告

  通告是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時使用的公文。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根據《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學校的教學區、學生宿舍區禁止養犬,同時不得攜犬進入學校。近期仙林校區發生數起犬隻傷人事件,為維護師生員工切身利益,保障校園良好的教學、科研、生活秩序,加強校園犬類管理,特作如下通告:

  1、禁止任何人攜犬進入校園,校園內嚴禁遛狗;

  2、校園教學區、學生生活區一律禁止養犬。凡目前擁有犬隻單位及個人請在一週內自行處理犬隻,逾期保衛部門將上門強行處置;

  3、在校園內發現犬隻,不要與其逗玩,並請及時拔打報警電話***仙林校區89685110,鼓樓校區83595110***;

  4、有人員一旦被犬隻咬傷,應立即用20%肥皂水反覆沖洗傷口,在傷口處塗2-3%碘酒或75%酒精進行消毒,暴露傷口無需縫合包紮,立即到指定的狂犬病免疫預防門診接種狂犬疫苗,並報保衛部門備案。

  保衛部門也將強化校園內巡查力度,張貼有關管理規定,近期已成立專門小分隊對野狗和瘋狗進行驅離和捕殺。

  特此通告。

  保衛處

  年11月7日

  範文二

  近期,在校園內經常發現放狗、遛狗行為,擾亂了學校公共秩序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活。為維護校園公共秩序及環境衛生,預防、控制疾病傳播,保障廣大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及學習、生活的正常進行,對在校園內放養狗的行為,做出如下通告:

  1、禁止攜狗進入學校辦公區、教學區、學生區和公共區;

  2、禁止外來人員帶狗進入校內;

  3、禁止學生公寓內養狗等寵物;

  4、禁止校內教職員工散養犬隻;***動科系牧場可圈養和拴養,若須攜犬外出必須拴犬鏈***繩******

  5、有在校區內養狗者必須在2013年10月7日前自行將狗處理。

  6、10月7日後總務處、保衛處將對校內流竄的犬隻進行處理。

  7、凡發現違反上述通告行為,學校總務處、保衛處將當場收繳或立即處置並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希望廣大師生員工給予積極配合,杜絕校內養狗、遛狗現象和寵物傷人事件的發生,共創安全、文明、和諧校園。若有在校園內放狗、遛狗和學生公寓內飼養寵物等情況,人人有權勸阻和舉報。

  ***保衛處值班電話:8912146 總務處電話:8655066***

  特此通告!

  遵義職業技術學院

  九月二十三日

  範文三

  為維護校園良好形象和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狗犬傷人。根據《麗水市犬類管理規定》第二章第六條“限養區內的學校、車站、碼頭、公園、商場、影劇院、展覽館、體育館等公共場所以及國家機關、醫院等重要辦公、服務場所禁止飼養犬隻”;第三章第六條“不得攜帶犬隻進入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禁止遛犬的區域以及限養區內的國家機關、醫院、學校、車站、碼頭、公園、商場、影劇院、展覽館、體育館等重要辦公、服務、公眾集聚場所”的規定精神,自通告發布之日起,禁止任何人在校園內養犬與遛狗。

  對違反本通告養犬與遛狗行為者,任何人都有權進行批評、勸阻、並向學校保衛處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舉報,根據相關規定處理。

  舉報電話:2271110

  麗水學院保衛處

  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