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停通告範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美好鄉村建設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提升行村鎮文明建立形象,有些地方禁止停車,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禁停通告,供大家參考!
一
近年來,隨著全縣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城區部分主幹道,尤其是人民路車輛擁堵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為改善人民路交通擁堵狀況,營造暢通、安全的交通環境,配合第三屆安徽省文明縣城建立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在人民路部分路段實行機動車禁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人民路中段***法華路口—天華路口***,全長1250米。
二、禁停要求:在禁停路段***含郵政局路口環島***機動車道上,取消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設立禁停標識。除公交車到站上下客、計程車在設定停靠點上下客外,其他各類車輛一律不得在該路段停車滯留,違者將由縣交警部門依法處理。人民路沿線次幹道將劃定臨時停車泊位,分流車輛停靠。
三、實施時間:上述措施自2013年8月22日起正式實施。
太湖縣公安局
八月一十九日
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美好鄉村建設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提升行村鎮文明建立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行村鎮駐地部分路段機動車禁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機動車禁停路段
行村鎮S202駐地段***郵政儲蓄銀行至行村糧所***和育行線***鎮政府門前至醫院路口***,客運車輛請停放在昌陽街指定區域內。
二、對違法停車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將由公安部門實施電子拍攝或拖移機動車,實施現場或非現場處罰。對人行道內違法停車的,將由公安部門實施電子拍攝或拖移機動車,資料上傳到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理。
三、正式實施禁停的時間
自通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6日,行村鎮人民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強宣傳、提示。從11月7日起,對仍違法停車的將由交警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特此通告
海陽市行村鎮人民政府
海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11月4日
三
為了搞好城區交通秩序,規範機動車停放,確保道路安全暢通。自即日起,匯通大道北京路口至關王大道路口機動車道內禁止機動車輛臨時和長時間停放。自2017年元月10日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對違法停車行為進行拍照上網處罰。
孝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