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設計批覆

  初步設計階段是整個設計階段造價控制的關鍵,設計人員通過對造價控制點進行多方案的技術、經濟論證來比選出最優方案。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XXX區水利局:

  你局《關於江寧區湯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修改檔案的請示》***江寧水字[2010]72號***收悉。湯水河治理工程經省水利廳蘇水計[2009]186號文批准同意立項建設,因湯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定位為新城,湯水河下段寺莊閘至萬安橋下及支流段260米變為湯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覆設計標準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經省水利廳蘇水函[2010]31號文批覆同意該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現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修改,根據省水利廳蘇水計[2009]186號和蘇水函[2010]31號文的批覆精神,結合專家審查意見,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湯水河治理範圍為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湯泉河***樁號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總長為4.34千米。工程建設內容為:疏浚河道4.34千米,護砌8.68千米***其中樁號0+660—0+870左岸擋牆維持現狀***,區域性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拆除寺莊閘。

  二、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寺莊閘***樁號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長1.62千米,該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規模、建設內容已由蘇水計[2009]186號文批覆。通過對閘型式的進一步比選,同意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改為3孔,每孔淨寬5.4米,採用臥倒門配液壓啟閉機。上游段工程總投資為1640.77萬元。

  三、寺莊閘***樁號1+94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段長260米***簡稱新城段***,該段河道長2.72千米。根據蘇水函[2010]31號文的批覆,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同意該段河道工程的設計。新城段工程總投資為3641.55萬元。

  四、初步設計修改後,核定湯水河治理工程總投資5282.32萬元,超出原省水利廳批覆部分,由你區另行自籌解決。

  五、請對招待所閘、八三閘的閘門型式、上游段與新城段河道的銜接進一步優化,儘快編制施工圖設計,儘早開工建設,確保在2010年年底前完工。

  二

  你廳《關於山東石島中心漁港工程設計調整變更的請示》***魯海漁函[2006]26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鑑於山東榮成石島中心漁港建設的外部條件發生變更,無法按照我部原批覆方案繼續進行建設,同意對原批覆的設計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一、調整原總平面佈置方案。取消原批覆建設的325米防波堤,調整為接長綜合碼頭54米,建設端頭防護工程150米和陸域回填44700平米,其餘建設內容不變。

  二、調減325米防波堤概算1261.91萬元,增加概算1294.41萬元***包括54米碼頭概算372.16萬元、150米端頭防護工程概算153.2萬元和44700平米陸域回填概算769.05萬元***,原概算批覆中其他內容不變。概算總金額調整為6278.4萬元,比原批覆概算增加32.5萬元,增加投資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請據此批覆,抓緊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其他事項仍按我部農辦漁[2004]39號辦理。

  三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於上報安康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專案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15]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14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為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於2015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後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後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字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複審,變更後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範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就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為3%,並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設計進行調整。

  2、為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牆、箱涵的平面佈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核定,以上設計變更後,該專案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覆的3540萬元調整為5630萬元。

  三、 原安發改投資[2009]774號其它批覆內容不變。

  專此批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