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出勤細則
促進幼兒園健康、快速的發展,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強化管理,切實提高保教、保育質量,特制定。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1、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簽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無大事不隨便請假。遲到或早退3次按事假半天論處.
2、教職工因事假必須經園長批准,病假須出具醫院轉診證明及醫院病假單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擅自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次扣除當月獎金和工資.
3、教師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並按規定參加輪班值崗和節假日的集體活動,不無故請假. 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4、當班或值班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5、 一月公佈一次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6、教師每月請假3天以內扣全勤獎,每天按20元計算,超過3天再扣除基本工資,按每天15元計算***含週六日的集體活動***.
7、凡在學期初接受園裡聘任的教師必須認真堅持工作,不中途辭崗,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園務會將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裁定,否則,將扣除一月工資和學期獎金。
二
1、上班不遲到。遲到5分鐘以內扣1分,10分鐘以內扣2分,以此類推。中途無故離開幼兒每次扣1分。遲到4次視同1天事假。每天實行簽到制度,保衛每天在簽到簿上做好記錄,按月統計。
2、請假:無論病、事、公假、調班,均需向辦公室請假,自己安排好課務,經同意方可離園。不得事後請假,不得私自委託他人上班,否則作事假處理。
3、請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學期累計超過半個月,在本學期考核總分中扣5分。參加繼續教育請假或大型活動請假以事假計算。
4、每人每學期可以調2天班,不影響滿勤;用完後視為請假。
5、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不參加每次扣1分。開學、期末、重大集會、例會等活動期間請假加倍扣分。
6、婚、喪、產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三
一、師德表現***10分***
1、優秀***10分***,合格***7分***。
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不能定為優秀: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②上班時儀表不規範者;③上班時間在班上或辦公室吃零食者;④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⑤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⑥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⑦不自覺節水、節電者。
2、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①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②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性質嚴重的;④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⑤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⑥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不合格者本項記0分。
二、出勤情況***30分***
幼兒園設定考勤登記表,由專人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予以扣分。①事假每月累計三天或三天以上本項記0分。***婚假、喪假、產假除外***。②病假:連續3天以上必須出具醫生證明,不予扣分。③曠課每節扣3分;④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⑤幼兒園會議、幼兒園組織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每缺1次扣3分。
2、①幼兒園派出學習不算請假。直系親屬去世,喪假不多於3天;旁系親屬不多於1天,超出天數扣分。②本部分最多扣30分;
三、保教工作***40分***
每學期對教師的各種教學計劃、總結、教案、保教工作等方面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每月進行全面檢查、量化評分。
1、各種計劃、總結的制定*** 10分***: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2.5分:①學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幼兒園;②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幼兒園;③每週認真安排、編寫周計劃並按時上牆;
④每週認真編寫教案並按時送交幼兒園:格式符合、條理清楚、目的明確、書寫工整、語言簡練、能突出重難點。***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2、教育教學工作***10分***:每月對教師採取不定時的檢查,按優、良、合格三個等級進行評定,分別得10分、7分、5分。①教育環境:A、物質環境:提供豐富的材料和教育資源,供幼兒主動自由的探索,滿足不同水平幼兒發展的需要***主牆飾、各區角、活動準備***;B、精神環境:在師生交往中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為幼兒創造一種平等、寬鬆、理解、激勵的精神環境;②組織活動方式與策略:引導幼兒積極主動的學習,能針對幼兒的能力差異進行個別指導,促進每一個幼兒在原有的水平上發展。③常規遵守:在活動中,幼兒能自覺遵守常規。④重、難點解決:能善於根據目的解決重點、突破難點。
3、保育工作***10分***:每月對教師採取不定時的保育工作常規檢查,其保育效果按優、良、合格三個等級進行評定,分別得10分、7分、5分。①生活技能指導:認真督促指導各環節幼兒生活技能。***盥洗、上廁、點心、進餐、午睡、穿脫衣服、整理床位、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②班級環境衛生:班級的教玩具衛生安全,按規定清洗、消毒,擺列整齊有序。③班級財產的管理:管理好班級幼兒的生活用具及教玩具。
4、教研活動***10分***:①聽課:每月組織人員對每位教師聽課一節,根據教學效果分別記5分、3分、1分。②備課:每月組織人員對每位教師的備課檢查量化,分等級分別記5分、3分、1分。
四、班主任工作***10分***
1、班主任應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班級常規、班級工作總結;幼兒園每月組織對各班班級常規進行評定,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分別可得10分、6分、4分。①班級計劃實施:認真執行班級工作計劃,有措施,班級工作有條不紊;②班級常規:各環節有秩序地進行,幼兒自覺遵守常規;③班級環境衛生:班級周邊環境清潔衛生、教玩具排列有序;④班級財產的管理:管理好班級幼兒的生活用具及教玩具;⑤能認真處理好班級日常事務,做好幼兒每天的考勤。
五、家長工作***10分***
班主任需做到以下工作:①每學期召開1一2次家長會;②每學期開展2次家長開放日活動***並附書面記錄***;③家教宣傳欄每學期至少4次***交底稿***; ④每學期每生至少家訪一次***並填寫家長記錄簿***。 ⑤當班教師如發現幼兒有異常現象,能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並做妥善安排;對每位教師每月進行家長評議,根據優、良、合格分別記10分、7分、2分。
六、獎懲辦法
以上各項每分代1元錢,每月量化考核一次,彙總後計入月工資一起發放。
補充規定:
一、教師獲獎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鎮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獎勵現金50、30、20元;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00、80、50元;市級以上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00、150、100元,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
2、開研究、示範課,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獎勵。
3、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者:由幼兒園選送入圍者,獲鎮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獎勵現金30、20、10元;獲區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獎勵50、40、30元;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獎勵100、80、60元;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次比賽只取高獎一人獎勵,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5、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二、全學期無遲到早退,且事假不超過4天者,期末獎勵現金200元。
三、班主任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小班35人******小小班30人***,每增加10人每月獎勵20元,現生數按四捨五入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