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優秀心得體會
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心得體會,歡迎參考。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一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
自從我黨提出建設服務型政府以來,我們黨對於政府、黨員幹部及全體黨員賦予了更多的社會責任,對於責任擔當也在通過相應的黨內主題教育進行專項培養,這其中就包括“群眾路線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主題教育活動”以及今年伊始開展至今的“兩學一做教育實踐活動”等等。本次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將這些零散的規定串聯起來,使他們形成一個有條理的制度。
在會議上提出“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問責內容、物件、事項、主體、程式、方式的制度化、程式化。”權利的行使就是責任的擔當,在黨的培養下樹立新時期一名黨員應有的社會擔當精神是當今社會所必需的,同時也是“兩學一做”活動倡導的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所應有的。
在以來,我黨反腐的力度是空前的,許多“老虎”級官員落馬,但是我黨明確強調,抓、打不是反腐的目的,反腐是為了治病救人,是在反腐的過程中將正確的價值觀傳輸給腐敗的人,在懲處的同時給予相當一部分人以警醒,使得在內心深處重視我黨的紀律,使得他們深刻的意識到我黨為人民服務的態度與決心。與此同時黨紀的嚴明是為了更好的為人民服務,對於廣大的人民群眾來講會有更好的政府、黨員幹部來接待他們,會感受到我們黨在歷經95年崢嶸歲月後仍然不忘初心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我想《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審議通過給我們黨又增加了一副“鐐銬”,她的實施也給許多黨務部門以震懾,在實踐中必然是問責一人,警示一部分人,對於黨員幹部或機關行為規範的指引具有深遠的意義。對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種強有力檔案的出臺必然會讓我們的老百姓在未來的生活更加的幸福,我想這就是我們中國共產黨的時代擔當!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為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為規範和對違紀行為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訊號都表明著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著《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為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為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核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篇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堪稱是問責制度的頂層設計。其重要性與必要性不必贅述,對問責條例的施行,公眾充滿期待。“問責”是在責任認定的基礎上的糾偏與處罰,我們一再強調黨員幹部與公職人員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而問責是最有力的保障與最有效的促進。不追究責任,責任就是空的,相關制度規範就會淪為“稻草人”。問責機制日趨完善,必須嚴格執行不走樣,方能成為“殺手鐗”。
問責條例來源於實踐的提煉,“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再在執行與踐行中不斷完善……這是制度創新與實踐的循序漸進。問責條例,既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體現,又是“嚴是愛、鬆是害”的反映。問責條例的鞭策動力與衍生力量在於,從嚴厲問責、規範問責入手,消除黨員幹部“亂作為”“不願為”或“不敢為”的思想藩籬,朝著“有作為”“必有為”“大作為”的方向邁進。
問責是手段,問效是目的。或者講,強化問責貴在助力問效。“問效”不僅是進一步的監管行為,更是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核心。“監管的重點,要放在辦事效率和辦事結果上。”這才是關鍵所在。包括問責制在內的黨內製度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保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同時,也是確保“權為民所用”,不僅對權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讓權力對權利產生敬畏,增強權力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能力。
問效也是檢驗問責的重要標準。具體來講,問效,首先要追問機關效率與效能。目前,機關的“庸懶散奢”行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對此,必須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實招,在優化效能上動腦筋,無疑及時到位的問責可以起到推動作用。其次是追問辦事效果。“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工作最高標準”,不能侷限於“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改觀,更要讓群眾少跑腿辦成事,及時有效的問責拉近官民之間身體與心靈距離的“一線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