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綠色發展下的我國環境教育立法

  論文關鍵詞綠色發展 環境教育立法 環保意識 
  論文摘要面對當前嚴峻的環境破環狀況,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提出“全球綠色新政”和“發展綠色經濟”的倡議。各國政府目前不僅要採取積極的環保政策來控制環境的進一步破壞,同時,在恢復環境生態系統過程中提高社會中普遍成員的環保意識也是一個不可或缺的手段。積極開展環境教育,並以環境教育法制化予以保障,從而使全社會成員樹立綠色意識,同時提高環保法律意識,在全社會中建立普遍的環保意識使綠色發展成為可能。 
   
  一、綠色發展的內涵 
  2002年,聯合國計劃開發署釋出了《2002中國人類發展報告:綠色發展,必選之路》,首次提出人口眾多的中國應當選擇“綠色發展”之路即“強調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統一協調”之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提出全球“綠色新政”的倡議,並於2009年4月公佈了《全球綠色新政政策概要》,啟動了“全球綠色新政及綠色經濟計劃”。2009年11月13日,在第二屆“綠色經濟與綠色責任”的中國綠色發展高層論壇上釋出了《2009中國城市綠色發展報告》,會議對綠色發展的內涵做了具體的闡述:首先是生態環境響應,不能對自然系統結構與過程造成破壞,還要通過綠色的發展設計實現城市自然生態環境的改善;其次是高效的資源利用效率;第三是城市居民可持續的消費行為;第四是城市生態環境良好、生態風險低,城市人與自然和諧;第五是人與人的和諧,城市社會平等不斷進步。綠色發展是相對於傳統“黑色”發展模式而言的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其核心目的都是為突破有限的資源環境承載力的制約,謀求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消耗的脫鉤,實現發展與環境的雙贏。①清華大學中國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鋼認為:黑色發展是指高消費、高資源消耗、高汙染排放;低附加值、低使用價值、低資源生產率的發展。胡錦濤主席在2009年底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的開幕式講話中提出中國要“大力發展綠色經濟,積極發展低碳經濟和迴圈經濟,研發和推廣氣候友好技術”。綠色發展,意味著從政策上鼓勵發展綠色經濟,在自然系統可自行恢復的限度內發展經濟,以保護並改善生態環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② 
  可見,綠色經濟、迴圈經濟、低碳經濟、綠色新政等都可以說都是綠色發展的應有之意。筆者認為“綠色發展”的要義在於“共贏”,即在現實中依靠技術進步來提高能源資源的利用率,減少汙染排放率,將環境與發展從對立與衝突關係轉向共贏關係,在保護自然生態系統過程中實現經濟的不斷增長,最終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良性迴圈。如今促進人與自然關係的協調、走綠色發展之路,已成為世界發展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