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三嚴三實作風心得體會
“三嚴三實”是黨的作風建設的精闢論述,是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行為規範、原則底線,也是為人為政之根本。本文是小編帶來的關於三嚴三實學習心得體會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借鑑。
3月9日,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安徽代表團審議時指出,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做到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做到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作為黨員幹部修身之本、為政之道、成事之要的“三嚴三實”,已經成為了繼“八項規定”以後我黨作風建設的新標杆。
“三嚴三實”是作風建設的標杆、領導幹部的標尺,對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從以前紮緊制度藩籬、嚴格實行他律,到現在自我約束成為習慣、變成自律自覺。可以看出,作風建設不是百米衝刺,而是一場沒有終點的馬拉松賽跑。習提出的“三嚴三實”讓作風建設步入一個新的階段:強調自律,更強調他律;強調製度約束,更強調價值引領,領導幹部要主動加強自我修為,從“要我做”變成“我要做”,積極的去追求修身的更高境界。
“要我做”,是以外在的方式給人的一種規定,缺乏主動性,人的懶惰本性就會激發出來。一年以來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的禁令頻出,成為在公務員頭上的一道道緊箍咒,除“四風”樹新風之效捷報頻傳。然而,制度再密集,不去執行就是一紙空文,執行不力或者執行走樣,其效果就會大打折。如果一個政黨的每個人都處於這種“要我做”的狀態,作風建設不僅永遠在路上,有時還會走退路。他律是低境界,只是不違反制度規定和相關約束;自律是較高境界,會清醒地認識到不可為之事,不突破底線,不闖紅線;自覺是高境界,能在自律的同時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並自覺律他。“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就是強調自我約束、自我提高,徹底拋棄“要我做”的心態和狀態。
“我要做”,是內心的一種自我服從,是實現自我選擇、自我管理的一種成就感、榮譽感,是跟自己感受、願望、利益等密切相關的事情。領導幹部要清醒的認識到,作風建設“要我做”,不如“我要做”,要自覺的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自我修煉,自我完善,把先賢的美德才學化為自身習性功力,既加強“修”又注重“養”,於公要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公而忘私;於私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克己慎行,經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做到思想境界高、個人修養好、、工作能力強,把自己塑造成一名黨和人民的事業需要的好乾部。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廣大黨員幹部只有主動的自我轉變,才能將作風建設由他律變為自律,由外在規則變為內在價值,真正將改進作風落到實處,真正做到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