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押司是什麼職位

  信大家讀《水滸傳》的時候,發現宋江被稱為宋押司,但是你知道?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宋朝的押司,希望能幫到你。

  宋朝的押司

  押司是宋官署名吏員職稱。經辦案牘等事。《宋史·職官志》所載群牧司與臨安府吏員皆有押司官,其名為官而實為吏。陳茂同在其所著《歷代官職沿革·宋朝***下***》中,把官職分為官和吏兩大類,押司屬於吏***由於官數量有限,在行使行政權力時需要增加人手,故增加吏一職,如衙役***。在州和縣衙內都有押司一職,主要是招募而來,也有經受差遣的。宋朝的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祕工作的小吏。押司相當於現在市公安局管理檔案和文書的科長。

  我們讀《水滸傳》的時候,發現宋江被稱為宋押司,而且人們十分敬重他。那麼,押司是做什麼的?

  原來,押司就是衙門裡的書吏,也就是書寫文書的人員。他們雖然被正式的士大夫階層看不起,但畢竟屬於官吏階層。而且衙門中的書吏要比官多,他們代表官府同百姓打交道。他們也享有免役的特權。

  在穿戴上,他們可以穿長衫***雖然只能是黑色***,和秀才一樣可以結一根長長的儒絛衣帶,腳蹬靴子;而普通百姓只能穿短衫,蹬高幫鞋。

  更重要的是,書吏又掌握著一定權力,可以滿足人們的權勢慾望。而且歷代法律都允許書吏在供職一定年限後,經過考核沒有過錯,就可以得到做官的出身。

  書吏的收入也是很可觀的。雖然衙門的俸祿很少,但是按照規矩,他們每幹一件稍微涉及錢財的案子,或者是要他們出面的政府事務,都可以從中得到好處,算是手續費,可以自己拿到手裡。因此,在《水滸傳》裡,宋江雖然是書吏,卻可以逢人給錢,逢難救濟,得到“及時雨”的美稱。

  在陳茂同著的《歷代官職沿革·宋朝***下***》中,把官職分為官和吏兩大類,押司屬於吏,在州和縣政府中都有押司一職,主要是招募而來,也有差遣的,

  ??綜合資料,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祕工作的小吏,所以宋江“刀筆精通,吏道純熟”。但級別不好說,因為州政府也有押司一職,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職,宋江是縣級政府的押司,一般一個縣有8個押司,應該不高於科級,也有人認為是股級。從後來幾個朝代成熟的縣級政府編制***縣官、師爺、通判、捕快、押司、獄長***看,押司應在公安局長之後。

  ??另外,既然押司有8個,自然大家有分工,所以把押司僅僅與治安聯絡在一起是不妥的,我估計肯定有負責稅收事務的押司。所以現在網路上流行的“押司是公安局長、治安隊長、甚至辦公室主任”的說法也是不妥的。

  都教頭,教頭,提轄,節級

  教頭,林沖曾任此職.宋時"教頭"位列"都教頭"之後,都教頭僅為宋時的中下級軍官,教頭略相當於現在的營級幹部,職位大概為至。提轄,魯智深曾任此職,為宋時一州或一路所置武職中提轄兵甲者的簡稱。編制在30人上下,應相當於現在的排長或武警中隊長。節級,神行太保戴宗曾任此職,職位略低於提轄,故相當於副排職

  梁山一百單八將中,曾有過官職的地位都很低,大多屬於沒有品級的小公務人員,封官位最高的宋江也只得了個“楚州安撫使兼兵馬都總管”,按現代的說法,充其量僅是個“獨立團團長”。

  教頭宋時“教頭”地位很低,位列“都教頭”之後,“都教頭”僅為中下級軍官。教頭略相當於現在的營級幹部。職位大概為至。

  提轄宋時一路或一州所置武職中提轄兵甲者的簡稱,編制在30人上下,應相當於現在的排長或武警中隊長。

  押司 宋代官衙中的吏員,負責辦理案牘等事務,為低階事務人員。

  都頭 指揮使之下的下級軍官,略相當於現在的連職。

  制使原意是皇帝所派出的使者。楊志謂制使,可理解是朝廷派出辦理公務的官員。

  節級 日行千里的神行太保戴宗居此官職,為低階武職人員,相當於副排職。

  知寨 小李廣花榮司清風知寨,相當於鎮長。

  保正 晁蓋謂“保正”,大體相當於村長。

  巡檢 大刀關勝曾任蒲東巡檢,職位略與都監相當。

  太尉是三公之一。三公是國家最高官職,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軍政、監察。除皇帝以外,軍事上最大的就是太尉。

  留守,一般情況下是陪都行政負責人的稱呼,也用於皇帝出巡時首都的行政負責人。有些朝代,留守的官職是在陪都、行都常設的行政一把手

  留守有時候也叫“留守備”,還有叫“留後”的。太子留守的情況比監國的情況少得多,因為留守的時候,朝廷是跟隨皇帝繼續運作的,留守不是個很尊貴的官。

  大遼設五京、金國設五都,在陪都都以貴族和大臣擔任留守,遠沒有監國、攝政的地位尊貴。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與宰相通稱,簡稱“相”。如《陳涉世家》:“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廣《廉頗藺相如列傳》:“且庸人尚羞之,況於將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處尋,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

  【太師】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如宋代趙普、文彥博等曾被加太師銜。其二,古代又稱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都是太子的老師,太師是太子太師的簡稱,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如《梅花嶺記》“顏太師以兵解”,顏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師銜,故稱。再如明代張居正曾有八個虛銜,最後加太子太師銜;清代洪承疇也被加封太子太師銜,其實並未給太子講過課。

  總之,太師為虛銜,可以領受,屬於幹拿俸祿,沒有實權的官銜。有時丞相也可兼太師,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