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範圍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檔案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關於2014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護士執業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護理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的考試。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製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2014年考試時間在5月17日。

  一、

  ***一***適用人員範圍

  適用人員範圍: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包括2014年應屆畢業生***,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專業及級別範圍

  從2011年起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取消護理學***初級士,原專業程式碼003***,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三***2014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一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