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股和期權的區別在哪
目前,股權激勵作為一種重要的員工激勵手段,受到越來越多企業的重視和推廣運用,特別是上市公司和高新技術企業將其作為吸引和挽留人才的重要手段。在實際中,我們也常常聽到有期股和期權的不同手段運用,兩者之間有何區別呢?現在,小編就來為大家說說!
期權和期股有什麼區別?
期權和期權都是公司在做股權激勵時常用的兩種模式。都是從股權的模式,將被激勵物件與公司長期的業績聯絡起來。但兩者也存在較大的差別。
期權是公司給予激勵物件的一種權利。是指被激勵者可以在規定時期內以特定的價格***通常較低***購買本公司股份,這個購買過程就叫作行權。在行權之前,激勵物件還與原來一樣,沒有分紅,一但行權了,他個人的收益主要體現在行權價與行權日市場價之間的差價。
在性質上,期權更傾向權利性;可選擇行權;獲取收益的時間在行權之時;不承擔或極小承擔公司的經營風險。
期股是指公司***通常在大股東名下*** 預留一定數量的股權給被激勵人,在此期間,雙方約定被激勵人完成一定的業績指標,一旦到特定時間業績指標完成時,就可以無償獲得股權。通常無償或都低價給被激勵者。
在性質上,期股更傾向義務性;無選擇權;可約定不同階段獲取不同比例的股權,因此收益時間及多少可不斷地調整。如分期獲得股權,在公司盈虧情況下,可能承擔一定公司的經營風險。
以上是期權和期股之間的基本區別,如有不清楚之處,可進一步諮詢或聘請我們團隊律師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股權激勵中“期股”和“期權”的區別
01
期股是當期***簽約時或在任期初始***的購買行為,股票權益在未來兌現;期權則是將來的購買行為,購買之時也是權益兌現之時。
02
期股既可以出資購買,也可通過獎勵、贈予等方式獲得;期權在行權時則必須要出資購買方可得到。
03
經營者在被授予期股後,個人已支付了一定數量的資金,該股票在到期前是不能轉讓和變現的,因此期股既有激勵作用,也有約束作用;而經營者在被授予期權後只是獲得一種權利,並未有任何資金支付,如果行權時股價下跌,經營者只須放棄行權即可,個人利益並未受損,因此期權只是重在激勵,缺乏約束作用。
04
標的物不同。在股票期權中,經營者取得的是一種權利,在期股制中經營者直接獲得的是股份或股票。
05
獲得權利或股票的方式不同。在股票期權中經營者是無償獲得或基本上不用現金,就能獲得這種權利;在期股制中,經營者必須拿出一部分現金才能獲得股份或股票。
06
獲得收益的方式不同。在股票期權中,經營者在行權日之前一分錢都得不到,在行權日行權之後才能獲得應得的全部收益;在期股制中,經營者在獲得股份或股票之後,就相應獲得分紅權,但整個股票的兌現要在全部股價款支付完畢且任期屆滿後才能實現。
07
獲得收益的來源不同。在股票期權中,經營者完全靠買賣股票的價差獲得收益;在期股制中,經營者是從企業利潤增加部分中按一定的比例獲得收益。
08
兩者的性質不同。“期權”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當股票期權擁有者認為有利可圖,值得他去購買時,就可以掏錢去購買,而公司必須賣給他;而當擁有者認為無利可圖時也可以放棄,公司不得強迫他購買。期股卻帶有一種義務性,只要經營者選擇了它,不管股份是漲還是跌,都得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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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獲得產權收益的時間不同。實施股票期權時,經營者在行權日之前不能買賣股份,因此不能獲得收益。在期股制中,根據協議,允許經營者在任期內用各種方式分期付款,最終獲得本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在獲得股份之前可現行取得所購股份分紅權等部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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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獲得收益的方式不同。經營者在獲得股票期權時,他實際上獲得的是在約定的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本公司股份的權利。而在期股制下,經營者獲得的不是權利,而是公司的股份,購股款項主要來自期股的分紅所得實股分紅所得和現金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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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所承擔的風險不同。期權激勵中,當股份貶值時經營者可以放棄行權,損失的只是一小部分為購買股份而付的定金,從而避免了承擔股份貶值所帶來的風險。期股激勵預先就購買了股份,當股份貶值時經營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損失。因此,經營者持有期股時實際上是承擔了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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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和期股對經營者的激勵效果不同。在期權激勵方式中,經營者只承擔很小的風險,因此期權數量設計中不受風險承受能力的限制。通過增加期權的數量,可以產生很大的槓桿激勵作用。這種激勵方式,一方面將鼓勵經營者“創新和冒險”,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經營者過渡冒險。期股激勵的基本特徵是“收益共享、風險共擔”,即經營者在獲得股權增值收益的同時,也承擔了股權貶值的風險。因此,這種激勵方式將引導經營者努力工作,並以較為穩健的方式管理公司,避免過度的冒險。由於受經營者承擔風險能力和實際投資能力的限制,這種股權激勵形式下股權的數量不可能很大,相應也可能會影響激勵的效果。一般來講,期權激勵的效果要大於期股激勵的效果。